屠龙小队案│黄振强承认以较高价10万购入100支汽油弹 因对方修读化学 研究汽油弹成份 质素较佳
2024-05-13 10:47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15天审讯,辩方续盘问控方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他确认2019年11月前已向3间财务公司借贷,每月须还款约3千;另虽然有较便宜的汽油弹购买渠道,但他选择示威行动时以10万购入100支汽油弹,因对方有修读化学的同学研究汽油弹成份和比例,质素较佳,供应稳定。
被告之一赖振邦代表大律师是香媛今展开盘问。黄振强指得悉录取无损权益口供时,自行查阅telegram对话「辅助记忆」,在签署口供前已看过案件相关的闭路电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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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强与同谋吴智鸿倾炸弹计划后各自向队员分配工作
黄振强同意主要由他与同谋者吴智鸿倾谈炸弹计划,两人联络后才各自与队员「夹」,互相不清楚对方如何编配队友工作。
早前黄振强作供提到,12月3日与屠龙小队成员阿Kan、吴智鸿、闪灯队队长在荃湾松记商讨12月8日「大行动」。辩方展示对话,吴智鸿曾指「唔洗叫咁多人,倾一倾姐...最后各队行动自己夹」,黄同意并指当日已清晰讲及计划。
最初录口供时印象模糊 冷静后回忆方见清晰
黄振强确认其后一行人前往荃湾酒吧「倾计饮酒」,逗留约2小时,离开时对当日事件印象模糊。早前黄供称彭军壕、被告赖振邦亦在场,赖并称担心酒吧内闭路电视有收音功能,遂当时无谈及计划。辩方质疑黄12月8日录影会面中没提过数天前的酒吧事件有另外两人出席,反而时隔3年的无损权益口供才忆起,黄解释录影时印象较为模糊,后来方可冷静地回想,依靠telegram对话忆述事件。
辩方续质疑12月8日警员已展示telegram对话,但都无法勾起黄振强于酒吧的记忆,黄表示警员或只围绕吴智鸿提问,故他亦「无讲起」。
辩方指出12月3日晚根本无人提及闭路电视或有收音,黄振强不同意。但黄承认当晚之前没见过被告赖振邦,吴智鸿在telegram中也从没向他提及赖。
黄称难界定刘佩凝是否屠龙小队成员
代表被告刘佩凝的大律师马维騉指,刘佩凝不在「灭龙」(屠龙小队群组) 、「皇马龙利号」(涉及屠龙小队群组)、「灯龙珠」(三队勇武队伍联合群组)、「行山讨论区」(试枪群组),黄振强确认,但对于刘是否屠龙小队成员,黄认为界线模糊,因视刘为一份子,刘却又非常规主要成员,另两人仅使用telegram通讯。
黄振强于盘问下指当时透过队员即被告之一严文谦得悉刘佩凝为「春田花花同学会」管理员,但不知道对方是5个管理员之一,另本身没追踪「春田花花同学会」,不清楚此群组用于向家长收集资金以帮助年轻示威者,又没留意有7千多位追踪者,他表示严文谦介绍目的是提供人选助黄处理众筹。
黄同意向刘要钱但无提及购置真枪及用途
惟辩方展示11月4日黄振强与刘佩凝初次对话,黄才忆述「春田花花同学会」 冤枉其认识的示威者「系鬼」,所以向其他示威者、严文谦等求证管理员刘佩凝是否可信,再与刘对质。对话显示,解开误会后,刘传送「春田花花同学会」的连结予黄,称有需要可帮忙,黄便表示需要资金,辩方关注双方只认识约10分钟,黄便向对方索取资金,黄解释只要是示威一方有人问及需否协助都会回应「要钱要资金」。
辩方指,刘佩凝回应「要几多,帮到我就帮,帮唔到我就私人钱」是有推搪意味,黄振强不同意,觉得刘有意帮忙。黄其后传送三支枪的表情符号(🔫🔫🔫),辩方质疑绿色枪有胶枪、水枪意味,黄回答「判断唔到」,但同意自己没有提及购买真枪假枪及用途,自此也没再于telegram中向刘提到要钱买枪,而实际上所得资金亦没有用于购入枪械。
舍平取贵 黄拣以10万购100支汽油弹:「质素较佳 供应稳定」
辩方问到屠龙小队于「二陂防事件」中破坏黑社会「睇场」之店铺,以及示威时是否没带刀等其他致命武器,黄振强指除汽油弹外从没使用其他可致命武器,但对于辩方指屠龙并非「残暴」形象的说法,他认为不应由自己判断。
辩方提到黄振强与闪灯队队长对话中显示,对方为黄制造300支汽油弹,黄问包括运输「300支5000蚊够唔够?」,对方称足够。辩方质疑黄早前供称,「老虎仔」供应予屠龙小队为10万100支汽油弹,黄解释「老虎仔」有同学修读化学,研究汽油弹比例等,质素较佳,且供应稳定,辩方关注是否确有支付10万予「老虎仔」?黄回答有支付现金,辩方又追问黄百忙之中可外出向家长收钱?黄覆视乎金额应酬,「唔会为一万几千去面对面交收」,有两三个金主每次会交收至少10万现金。
黄振强确认2016年毕业后修读2年高级文凭,升读学士课程数月后便退学,改为修读工业建筑课程,2018年约10月投身社会工作。
刘佩凝曾转账24.5万予黄振强 黄认每月须还财务贷款3千
辩方引述法证会计师报告,刘佩凝于11月4日至12月4日从恒生银行户口转账共约24万5千至黄振强滙丰银行户口,而11月4日、11月8日,在刘转账前黄的户口仅有1千至2千结馀。
辩方指11月黄振强已向3间财务公司借款,每月须偿还共3千左右,另修读高级文凭时向政府借款约10多万,黄确认,并指每月须向政府还款5百。
户口记录显转出多笔款项包括转账马会赌波
纪录显示11月7日至11日,黄振强三度转账共约1万予「谭嘉琪」(音译),黄表示「唔记得」;其中一次户口仅剩约1900元,若非刘佩凝转账,只仅仅可支付「邦民」的1220元还款,黄同意。黄再确认另有将3800元转账给一名队员,以及转账3万予相识的示威者「谭健英」(音译),辩方质疑「1万1万咁俾」,惟队员只得到3千多,黄解释有提供现金给队员。
黄振强分别于11月11日、16日转账2万及5万到马会户口「赌波」,后者「中咗波」获派8.6万,翌日便与队员到大鸿辉吃日本放题。
游泰结识泰籍女友后 以女友名义开户
黄振强另确认8月底「二陂坊事件」后金主增加,10月28至11月2日期间与队员阿Kan同游泰国,洗费超过3万,并认识泰籍女友,11月7至10日再到访泰国用女友之名开立银行户口。
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他们再被控一项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则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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