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下属借粮不果放火烧餐厅仓库 水吧主管认入屋犯法罪判囚26个月

2024-01-29 13:03

曾耀谆承认一项入屋犯法罪下午判刑。资料图片
曾耀谆承认一项入屋犯法罪下午判刑。资料图片

餐厅水吧主管于疫情期间为两名下属向公司借粮,但只借到一份粮,为此心生不满,凌晨时分潜入公司仓库以酒精淋在杂物上点火,焚毁部分文件、杂物等,造成损失和维修费30万,水吧主管声称以此举发泄对公司的怒气,今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入屋犯法罪,判囚26个月。

购备火酒等物品有计划犯案加重刑责

暂委法官香淑娴指本案涉及纵火和刑事损毁,被告预先购备火酒、替换衣服、带备手套,明显有计划地犯案,加重刑责,另认为辩方指被告一时失去理智的说法不合理,因为股东已答应其要求。

香官今早听取辩方求情时指,餐听负责人既已答应借一份粮,何以35岁被告曾耀谆仍感到愤怒。辩方解释被告当时「思绪混乱」,觉得公司有能力支付两份薪金,但只肯先付一份。香官指2022年餐厅经历「停晚市」,自然收入下降,强调被告都「亲历其境」。

辩方指被告紧张下属福祉

辩方求情指,被告当日潜入仓库是想查看帐目,了解是否如负责人所说因疫情期间受经济压力而无法「借粮」,称被告希望为下属「拎到钱」、紧张下属福祉,现被告明白疫情对涉案餐厅的影响更大,向涉案餐厅道歉,对消防员英勇执法致谢。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于深水埗福荣街120-122号地下马德里餐厅任职水吧主管约一年,餐厅每月给被告10万元向水吧员工支付工资。2022年11月7日,被告向餐厅股东兼会计师赖鹂要求「借粮」支付2名兼职水吧员工2022年11月1日至7日期间工资,赖开出一张支票予其中一名水吧员工,并承诺数天后再开另一张支票。

为下属借粮不果愤而放火

11月8日凌晨,警方接报餐厅阁楼仓库冒烟,但内里无明火。赖经检查后,发现部分文件、杂物、椅子等被烧毁,机电房有火烧痕迹等,起火点有3处,仓库维修费用约30万。

警方调查后于同日下午拘捕被告,被告警诫下指因被赖拒绝借粮要求,故感到愤怒,在案发前一日到药房购买一瓶消毒酒精,用锁匙进入仓库,其后把酒精倒至杂物上,再用打火机点著餐纸等,见地下有蓝色火光后,被火势吓怕而逃走,被告声称犯案为发泄对餐厅的怒气和不满。

案件编号:DCCC108/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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