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清盘案︱高院颁令清盘委两共同清盘人 判词指恒大须付呈请人8.62亿港元债项
2024-01-29 10:11
负债共逾2.5万亿元的中国恒大集团早前遭债权人申请清盘,一度准备新债务重组方案,清盘呈请聆讯今早再度于高等法院进行,法官陈静芬指恒大债务重组方案欠进展,资不抵债,终颁令恒大清盘,并下令委任债权人临时小组建议的安迈顾问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黄咏诗为共同清盘人。
清盘呈请人Intershore Consult (Samoa) Limited 旗下的Top Shine Global Limited在2022年6月24日申请中国恒大集团(China Evergrande Group)清盘。恒大清盘案经多次押后,已历时接近18个月。
其中一位清盘人黄咏诗庭外公开发言指,将以谦逊态度担任清盘人,表明团队将先与公司管理层开会了解工作,考虑所有可行重组方案,全力保留及重组恒大业务,使之持续运作,保留恒大价值,增加机会还款予债权人。黄咏诗澄清今日高等法院法官颁下的清盘令只针对母企中国恒大集团,不会对集团旗下附属公司营运造成直接影响,尤其是内地附属公司不会受清盘令影响。
恒大严重资不抵债
陈官下午颁布清盘令判词,简述中国恒大集团成立2006年6月于开曼群岛成立,在港交所上市,为创办人许家印1996年创办的内地恒大地产集团之控股公司,用作离岸集资主要平台。判词交代恒大主要有3类离岸债务,包括10批美元债券以及1批港元债券总值约154亿美元恒大债券、4批间接附属公司Scenery Journey Ltd 美元债券,总值约58亿美元以及私人债务包括贷款等共约40亿美元。至于境内债务则包括恒大保证境内债务共约89亿美元,以及恒大债券共约79亿美元。
判词续指,恒大须缴付本案中清盘呈请人Top Shine Global Limited 8.62亿港元债项,案中债权人特别小组则持有40亿美元恒大债券,而时至去年6月30日恒大资产总值1.743万亿元人民币,惟共负债约2.388万亿元人民币,严重资不抵债。
恒大清盘呈情时序一览:
判词回顾本案时序,清盘呈请人前年6月24日提出清盘呈请,恒大在9月5日、11月28日及翌年3月20日3次聆讯中反对清盘,指将会就离岸债务提出全面债务重组方案,与债权人特别小组一同著力达成债务重组支持协议、落实审计帐目、草拟方案及订定相关会议日子,令聆讯押后至去年7月31日。其后各方一致同意搁置7月31日聆讯,再押后至10月30日,如债务重组方案获债权人通过及法院认许,则会驳回清盘呈请,否则将会基于资不抵债将恒大清盘。
然而恒大先押后再取消了8月23日债务重组方案会议,恒大当时宣布有外来投资者认购股份,有利债权人,惟其后集团销售比预期疲弱,有必要重新审视债务重组条款,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措施调查恒大。恒大于10月30日聆讯中确认无法再继续进行债务重组,发行新债券,在海南银行、光大兴陇信托等债权人反对清盘下,聆讯再次押后至上月4日,以供恒大多一次机会修订债务重组方案。可是恒大最终未能交出完整规划的债务重组方案,清盘呈请人并不接受,认为方案明显不可行,恒大无法提供任何法律意见,应对内地法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限制,公司表现亦没有改善。惟清盘呈请人突然改变主意,不要求即时清盘,法庭遂再次押后8星期直到今日聆讯,重申希望恒大修订债务重组方案并寻求大多数债权人支持等。
官批新方案「连重组方案也不是」
押后期间恒大没有提交任何债务重组修订方案,虽然清盘呈请人不要求法庭下令清盘,惟债权人特别小组代表资深大律师John Scott则认为应该即时清盘,因为恒大在毫无解释情况下蓄意蔑视法庭,没有提供所承诺资讯,显示其并非真诚地提出债务重组,与此同时没有和一直支持恒大重组债务的债权人特别小组好好沟通,恒大也没有可见资金、计划及时间表,再押后亦无济于事。
陈官同意John Scott说法,批评恒大从没有解释其延误或欠进展因由,直言「新重组方案根本连重组方案也不是」,当中没有详情探讨债权人回报、恒大可否使用相关股份等。陈官指法庭有权行使酌情权去考虑是否再押后聆讯,考虑到没有任何恰当押后理由,呈请已进行超过19个月,恒大亦无法证明再押后有任何用途,故决定下令清盘,将恒大交予独立清盘人重组债务,更能保障债权人利益。
案件编号:HCCW220/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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