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龙谋杀案|陪审团一致裁定「纹身忠」谋杀罪成 法官依例判处终身监禁
2023-11-15 11:37
绰号「泰龙」的新义安头目李泰龙2009年遭仇家伏击斩死,疑与「泰龙」结怨的和胜和头目「纹身忠」梁国忠否认一项谋杀罪受审。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今早引导陪审团指须肯定「纹身忠」曾参与计划,与他人有共同意图杀害泰龙或严重伤害泰龙,才可裁定谋杀罪成,否则便须考虑误杀罪。4男3女陪审团今(15日)早上近10时半退庭商议约2小时后,一致裁定「纹身忠」谋杀罪成。张官依例判处终身监禁。
现年54岁的无业男被告梁国忠,被控于2009年8月4日,在香港连同李镇江「波仔」、李蕴刚「刚仔」和劳展宏「猫仔」及其他人,谋杀41岁男子李泰龙。
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向陪审团引述,本案特赦证人、前和胜和成员林家俊供称「纹身忠」是赌档营运者之一,林知悉「纹身忠」是和胜和高层,而案发前林收到吴奕彤「五筒」的来电前往乐群街公园,当时林、「五筒」、杨文廷「傻佬庭」、梁国忠「纹身忠」、苏启文「苏启」、李镇江「波仔」、李蕴刚「刚仔」和劳展宏「猫仔」在场讨论向「泰龙」的复仇计划,当时「猫仔」说「唔好斩头,唔好斩颈,唔好斩大动脉」,「纹身忠」则说「总之唔好斩啲重要部位」,刀手「苏启」、「五筒」、「波仔」点头表示明白,林则负责「睇水」。
张官总结案情时指,涉案片段显示出一群人共同计划袭击泰龙,车撞倒泰龙后下车狂斩,再快速上车逃离现场,车上的DNA及指纹被大火烧毁,「纹身忠」亦有事发前数天合法离港的不在场证据,但三合会专家指黑帮成员常经水路非法进出香港。张官表示若陪审团确认「纹身忠」的不在场证据属虚假,其中一个控方所指的合理推论是「纹身忠」制造合法离港的「假象」后乘「大飞」回港参与本案,犯罪案后非法离港,再乘「大飞」回港自首。若陪审团确认「纹身忠」曾参与本案,与他人有共同意图杀害泰龙或对泰龙造成严重身体伤害,才可裁定谋杀罪成,否则便须考虑误杀罪。
张官今续引导指陪审团须考虑「纹身忠」是否计划伏击泰龙计划的一份子,以及是否蓄意杀害或严重伤害泰龙,若两者皆是则须裁定谋杀罪成,否则可转而交替考虑误杀罪。张官续指误杀罪须考虑5要素,「纹身忠」是否计划伏击泰龙计划的一份子、计划成员是否造成泰龙死亡、袭击是否蓄意及非法,以及一般清醒合理的人也会意识到袭击有风险造成伤害,若5者皆是,则须裁定误杀罪成。
涉案刀手及司机早于2011年受审,李镇江「波仔」、李蕴刚「刚仔」和劳展宏「猫仔」经审讯后被裁定谋杀罪成,判囚终身;事后安排「纹身忠」乘坐「大飞」离港的庄辉成则承认误杀罪,被判囚6年。
控方开案陈词指,「纹身忠」是斩死「泰龙」事件的主脑,他在2006年被「泰龙」爆樽扑头致头颈流血后,3年后安排手下伺机报复。「泰龙」案发当日遭一辆七人车高速撞倒后头部撼地,有三名戴口罩及鸭舌帽的男子手持长刀狂斩「泰龙」,当时有另外两名男子在旁监督情况,以确保复仇计划成功执行,及后匪徒全部逃离现场。
特赦证人透露主脑「纹身忠」案发前曾指示同党「唔好斩啲重要部位」,虽然没有亲手行凶,但在旁监督以确保复仇计划成功执行。「纹身忠」事隔十年后,在2020年1月21日在律师陪同下到湾仔警署自首。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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