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指滑翔伞活动风险高 倡设许可证及登记 林世雄:暂无意扩阔至非受酬活动
2023-10-18 12:57
立法会今日(18日)复会,选委界议员陈沛良提出口头质询,指滑翔伞活动存在较高风险,操作不当会对其他空域使用者及地面的公众造成影响,严重者更会引致伤亡,问及政府会否要求所有滑翔伞使用者亦须申请许可证,以及会否考虑制订本地滑翔伞飞行员及滑翔伞飞行器具中央登记制度,以系统地管理及发展本地滑翔伞活动,以提升航空安全。
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指民航处在2018年已检视有关指引,并发布滑翔伞活动安全指引,以加强飞行安全。他又指,已谘询文体旅局、民航处、康文署等政策局及部门,指香港民航法例专为规管民航飞机而设,但从定义而言,滑翔伞同属航空器的一种,操作滑翔伞即受飞航令、《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监管,所有人在港使用航空器提供受酬服务前均需要申请牌照,惟民航处现时并没打算扩阔《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A章,涵盖至非受酬的滑翔伞活动。
林世雄指,民航处自1990年代已划出8个可以进行滑翔伞活动的空域,规定其边界及操作高度,因滑翔伞活动或涉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规管范围,民航处一直和相关部门协调及商讨有关辖下范围,包括郊野公园、公众泳滩进行巡逻。执法方面,他指民航处会就涉嫌犯法的滑翔伞活动按既定程序和警方协调,相关部门可进行检控,倘发生事故,滑翔伞组织亦会协调助调查,向处方分析事故原因,及提供建议。康文署亦在今年5月根据新兴体育活动资助先导计划向中国香港滑翔伞协会,拨出2023至24年的资助。
议员促规定滑翔伞使用者买第三者保险
陈沛良指,保险公司大多不会受理个别人士,如单人自由飞行者就滑翔伞提出的保单,只有加入本地的滑翔伞组织才可享组织为成员购买的第三者保险,问及当局有否打算检视法例,规定所有滑翔伞使用者购买第三者保险。林世雄指,现时法例虽未有订明滑翔伞人士就其活动需购买保险,但参与活动的人士多会加入本地滑翔伞组织,以获最新资讯及第三者保险,而保险亦是处方巡查的项目之一。
民建联议员黄英豪询问及近年滑翔伞事故宗数,林世雄指,由2018年至2022年,民航处就18宗事故作出跟进,而截至今年10月,共跟进6宗。至于会否向事故者提出申索,他指处理方法和一般事故相同。
选委界议员马逢国问及局方会否延长滑翔伞的许可证期限,林世雄指,许可证第一次发出的期限为3个月,而早前申诉专员报告中已提出要求,第二次及其后申请的许可证时限延长至一年,局方亦已接纳。
记者:李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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