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滑翔傘活動風險高 倡設許可證及登記 林世雄:暫無意擴闊至非受酬活動
2023-10-18 12:57
立法會今日(18日)復會,選委界議員陳沛良提出口頭質詢,指滑翔傘活動存在較高風險,操作不當會對其他空域使用者及地面的公眾造成影響,嚴重者更會引致傷亡,問及政府會否要求所有滑翔傘使用者亦須申請許可證,以及會否考慮制訂本地滑翔傘飛行員及滑翔傘飛行器具中央登記制度,以系統地管理及發展本地滑翔傘活動,以提升航空安全。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指民航處在2018年已檢視有關指引,並發布滑翔傘活動安全指引,以加強飛行安全。他又指,已諮詢文體旅局、民航處、康文署等政策局及部門,指香港民航法例專為規管民航飛機而設,但從定義而言,滑翔傘同屬航空器的一種,操作滑翔傘即受飛航令、《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監管,所有人在港使用航空器提供受酬服務前均需要申請牌照,惟民航處現時並沒打算擴闊《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第448A章,涵蓋至非受酬的滑翔傘活動。
林世雄指,民航處自1990年代已劃出8個可以進行滑翔傘活動的空域,規定其邊界及操作高度,因滑翔傘活動或涉及其他政府部門的規管範圍,民航處一直和相關部門協調及商討有關轄下範圍,包括郊野公園、公眾泳灘進行巡邏。執法方面,他指民航處會就涉嫌犯法的滑翔傘活動按既定程序和警方協調,相關部門可進行檢控,倘發生事故,滑翔傘組織亦會協調助調查,向處方分析事故原因,及提供建議。康文署亦在今年5月根據新興體育活動資助先導計劃向中國香港滑翔傘協會,撥出2023至24年的資助。
議員促規定滑翔傘使用者買第三者保險
陳沛良指,保險公司大多不會受理個別人士,如單人自由飛行者就滑翔傘提出的保單,只有加入本地的滑翔傘組織才可享組織為成員購買的第三者保險,問及當局有否打算檢視法例,規定所有滑翔傘使用者購買第三者保險。林世雄指,現時法例雖未有訂明滑翔傘人士就其活動需購買保險,但參與活動的人士多會加入本地滑翔傘組織,以獲最新資訊及第三者保險,而保險亦是處方巡查的項目之一。
民建聯議員黃英豪詢問及近年滑翔傘事故宗數,林世雄指,由2018年至2022年,民航處就18宗事故作出跟進,而截至今年10月,共跟進6宗。至於會否向事故者提出申索,他指處理方法和一般事故相同。
選委界議員馬逢國問及局方會否延長滑翔傘的許可證期限,林世雄指,許可證第一次發出的期限為3個月,而早前申訴專員報告中已提出要求,第二次及其後申請的許可證時限延長至一年,局方亦已接納。
記者:李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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