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谭惠珠:释法无直接解释可以或不可以 最终决定仍在香港手上

2022-12-30 22:51

谭惠珠指最终决定仍然在香港自己手上。资料图片
谭惠珠指最终决定仍然在香港自己手上。资料图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香港国安法》第14条和第47条的解释。有份列席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表示,有关行政长官李家超特别提出,海外律师在香港并不具有全面执业资格,是否可以参与《香港国安法》案件,做辩护人或代理人,「释法无直接解释可以或不可以」,但根据《香港国安法》47条,是要由行政长官认定的问题,所以法院应该拿一个证书,如果没有相关证书的话,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可以按国安法14条作出判断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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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为,意思是最终决定,仍然在香港自己手上,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手上,「中央无直接话可以或不可以」,但决定一旦作出,任何组织都要尊重和执行,因为高度自治,相关权力在香港,香港可以自己运用。

她强调,这次释法没有干预司法独立的问题,没有听过中央政府或任何人批评法院。她解释,只是当厘定国安政策的时候,权力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如在外国例如英国会在行政机关手中。她指,法院是审判时候独立,政策则是行政方面决定。

被问到人大常委会的讨论中,有否讨论到海外律师背后做外援角色或提供意见是否不容许,他表示讨论没有讨论到,「参与是甚么意思,没有特别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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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耀宗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释法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释法,指可更加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在解决国安问题上的特殊地位和重要职责,进一步阐明了《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为未来发生类似问题提供了解决的机制,我对此表示坚决支持并全力拥护。

谭耀宗表示,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释法。
谭耀宗表示,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释法。

谭耀宗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香港国安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行使宪制权力解释法律内容,合宪合法。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社会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本次释法有助于厘清哪些法律人员可参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防范任何潜在的风险,同时也释除了社会对外国或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危害国家安全的疑虑及担忧,将为香港特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权威明晰的指引,符合国家利益、香港利益,符合法治精神。

谭耀宗又指,当现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香港过往的经历令我们清楚,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香港安全,没有香港安全就没有市民的安居乐业。相信在人大常委会释法之后,香港特区管治团队定能依法贯彻落实香港国安法,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好香港和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障香港市民来之不易的稳定生活。我期望香港社会各界一起,共同支持人大常委会释法决定,共同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为香港的安定繁荣,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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