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涉多次发布针对西湾河抢枪案警员帖文 准保释待调查

2022-12-14 14:10

被告梁辉获准保释。 梁誉东摄
被告梁辉获准保释。 梁誉东摄

49岁男项目经理涉于今年8月至11月期间,多次在其社交平台发布针对西湾河抢枪案警员的帖文,及另两名女子「起底」的照片,被控「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及「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并导致该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共3罪,今日(14日)被解往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押后案件至明年1月18日再讯,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期间批准被告保释。

辩方陈词指,被告除了以一般条件申请保释外,还会签署一份承诺书,以便尽力协助警方调查,内容包括承诺永久删除Twitter帐户、永久删除Twitter帐户的帖文或讯息、不得使用任何社交媒体、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载或发布可能被视作违反国安法的言论或文章、不得接受传媒采访,及只能使用不具备网络的电话;控方反对被告保释。

西湾河抢枪案发生在2019年11月。资料图片
西湾河抢枪案发生在2019年11月。资料图片

裁判官最终批准被告担保外出,保释条件包括现金7万元、需要每周到警署报到两次、不得离港、交出旅游证件、居住于报称地址,及遵守上述的签署承诺书。

控罪指,被告梁辉于2022年11月11日与2022年12月12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在未获资料当事人的相关同意下,披露该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即女子A的照片及女子B的照片),意图导致该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或罔顾该披露是否会或相当可能会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伤害。

梁另被控于2022年8月31日与2022年12月12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在未获资料当事人的相关同意下,披露该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即警员C的照片及姓名,意图导致该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或罔顾该等披露是否会或相当可能会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伤害,而该披露导致该当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伤害,即(b)对该人的心理伤害;及(c)导致该人合理地担心其安全或福祉的伤害。

法庭记者:锺瀚霖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