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冲突│9男女暴动及管武罪成 7人下周三求情另2人确诊押后再讯

2022-11-22 17:03

小图由左至右:杨任涛、何善航、李翠婷及罗伟洛
小图由左至右:杨任涛、何善航、李翠婷及罗伟洛

2019年10月1日国庆多区发生堵路及警民冲突,其中9名男女在尖沙嘴附近一带参与暴动,他们否认暴动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受审。经审讯后,法官张洁仪今在区域法院(移师至西九龙法院)裁定9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其中7人押后案件至11月30日求情,及12月12日判刑。其馀2人因确诊新冠病毒及身体不适未有上庭,法官将于明天(23日)及本周四(24日)再讯。

张官裁决时指出各被告衣著及装备与示威者类同,以及其被捕位置,认为并非无辜途人,属有备而来,其中有片段拍摄到一名头戴蓝色鸭舌帽及手臂系有萤光黄色带的疑犯,曾向警署投掷多枚汽油弹,根据其特徵,认同他是被捕时身穿相同衣物的首被告罗伟洛,因此相信唯一合理的推断是他们有意图参与暴动,以衣著显示同路人身分,从而协助身处现场的示威人士破坏社会安宁,终裁定他们全部罪成。

当日多区都有示威堵路。资料图片
当日多区都有示威堵路。资料图片

9名被告依次为地盘工人罗伟洛(29岁)、售货员李翠婷(22岁)、学生何善航(22岁)、音响搭建工人杨任涛(24岁)、文员方颖雯(28岁)、学生宋昭鹏(26岁)、工程人员雷健昌(32岁)、海洋公园职员黄炎元(25岁)及运输工人陈文泽(22岁)。他们均被控一项暴动罪,于2019年10月1日,在尖沙嘴警署与长乐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另其中7人包括罗、李、何、方、宋、雷及陈,各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分别管有一支伸缩棍、一把摺刀、一支经改造的铁棒、一个弹射器连弹珠、一个手铐、一把锤和一支伸缩棍、一个弹射器连弹珠、一支镭射笔、一支镭射笔、两支镭射笔。杨则被控一管有物品意图损坏或摧毁财产罪,指他管有一把扳手及一把鎅刀。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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