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冲突│9人涉暴动及管有武器 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2022-11-22 10:38
2019年10月1日多区发生堵路及警民冲突,9人否认暴动罪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等,区域法院法官法官张洁仪今日(22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定所有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9名被告依次为:展览场地工人罗伟洛(26岁)、李翠婷(19岁)、学生何善航(19岁)、音响工人杨任涛(21岁)、无业方颖雯(25岁)、学生宋昭鹏(24岁)、维修工程师雷健昌(29岁)、海洋公园职员黄炎元(23岁)及运输工人陈文泽(19岁)。他们同被控一项暴动罪,于2019年10月1日于尖沙嘴警署与长乐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另外,其中7人包括罗伟洛、李翠婷、何善航、方颖雯、宋昭鹏、雷健昌及陈文泽,各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分别管有一支伸缩棍、一把摺刀、一支经改造的铁棒、一个弹射器连弹珠、一个手铐、一把锤和一支伸缩棍、一个弹射器连弹珠、一支镭射笔、一支镭射笔、两支镭射笔。杨任涛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或摧毁财产罪,指他管有一把扳手及一把鎅刀。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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