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8人暴动等罪成判囚44至56个月 官指不断有汽油弹爆开犹如「地狱图」
2022-10-28 12:05
2019年理大围城期间,大批示威者于油尖旺区与警方对峙,逾200人被捕。当中包括YouTuber 易卓邦(Auman Yick)在内的8男女,被控暴动、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1人早前认罪,馀下7人经审讯后被定罪。法官练锦鸿今在区域法院指,判各人监禁44至56个月不等,其中易卓邦入狱50个月。
8名被告依次为21岁学生张永尚、25岁学生林阡晴、22岁学生廖康良、63岁公司经理李屏乐、28岁商人易卓邦、26岁无业李家维、22岁潘永杰及23岁运输工区海峰。区海峰在案件开审前已认罪。
区海峰判囚44个月;潘永杰判囚48个月;廖康良、李屏乐、易卓邦、李家维判囚50个月;张永尚、林阡晴则判囚56个月。
同案被告18岁学生黄铭昊早前认罪,判入劳教中心;另一被告43岁清洁工朱伟雄则否认控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脱。
8男女暴动等判囚44至56个月不等,请点击组图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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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当日源源不断的汽油弹落在路面后爆开,场面犹如「地狱图」。暴动严重损害香港安全法治的国际形象,造成两极分化,令大众皆以立场先行,不按证据作出客观分析,打击社会凝聚力,对社会挖出一个极大伤口,但被告都非十恶不赦的人,明白他们是在一个受到压抑的环境下作出违法行为。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源于2019年理大围城事件,至少在案发前夕九龙半岛心脏地区已遭瘫痪。而是次暴动并非即兴发生,参与者都怀著「营救被警方围困在校园的人,阻止反抗警方执法」的同一目标。虽然示威者未必有如军队的部署,但他们有著一定安排。暴动中估计有近千人参与,示威者与警方对峙期间多次投掷汽油弹,直言此乃整个社会事件中最大型、最激烈的高潮。
法官又指,纵使示威者声称「没有大台」,但从他们阵势等可肯定,当中有不同小组组织行事。示威者的策略没有顾及会否伤人或损坏他人财产,是对整个法治系统的挑战。当时街道店铺被关、交通停驶,可见事件让整个社会都系负上沈重代价。法官斥,暴动造成两极分化,令大众皆以立场先行,不按证据作出客观分析和理性讨论,打击社会凝聚力,对社会挖出一个极大伤口。
辩方为其中两名未满25岁男被告索取劳教中心报告,法官认为劳教中心刑期未能反映案件严重性,或会对社会大众发出错误讯息,即使二人受炽热气氛影响,或在所谓学者大力鼓吹以为守法过时,违法可以达意,惟若接纳这个观念,那么人人都可以违法达意为由为所欲为。法官强调,本案大部分被告均年轻及背景良好,形容当中有人更是社会栋梁及接班人,在判刑时感到困难及不忍,但年轻并非求情理由。
法官称,示威者挟一己之意公然向执法者挑战,令市区心脏地带变成战场,以监禁5年作为暴动罪作为量刑起点。开审前认罪的区海峰投掷汽油弹、殴打警员等,是案中唯一有显见暴行的人,但认罪扣减至44个月。法官提到,潘永杰品格良好,若非因为本案或会是社会精英,判囚48个月。
至于易卓邦,法官引述他于中大法律系毕业,在制作公司项目担任制作经理,并助养国际儿童、为内地山区拍片等,又获社会贤达撰写求情信,可见他勤奋工作且有抱负。他一方面易是社会接班人,另一方面却作出可以破坏社会制度的行为,就算现时社会制度未必是最好,但若只破坏而不施建设,则会令现在的人生活更加困难。
此外,法官指廖康良面对专注力不足、精神状态不稳等种种问题,惟明白当时社会气氛或会令他感受到参与者之间的同志情谊,导致其不顾后果参与运动。另李屏乐参与程度不高,但使用雷射笔之举可令示威者感到其道不孤,罪责相等。李家维虽非策划者,惟他在场参与会令示威者以为自己人强马壮,从而作出进一步破坏社会安宁之举,体谅他或入世未深。法官最终判易卓邦、李家维、廖康良及李屏乐监禁50个月,其馀两名被告张永尚及林阡晴则囚56个月。
控罪指,8人于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廖康良另同日在弥敦道及甘肃街交界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即一把锤;李屏乐则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一个可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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