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深水埗警署|1被告认暴动及管武罪 否认暴动的7人受审

2022-09-05 13:40

2019年8月29日数十名示威者围堵深水埗警署,警方驱散。资料图片
2019年8月29日数十名示威者围堵深水埗警署,警方驱散。资料图片

2019年8月底,数十名示威者在深水埗警署外集结,有人以雷射笔照向警署。警方启动防卫机制,及后拘捕多人。涉案8名男女否认暴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今于区域法院受审。其中25岁男子开审前承认暴动及管武两罪;28岁男子则否认暴动罪,但承认管武罪。法官王诗丽下令25岁男子还押至案件审结后求情及判刑,28岁男子继续就暴动罪与馀下6名被告受审。

两名认罪被告为顾嘉杰及冼颖聪,顾承认暴动及管武两罪;冼否认暴动罪,承认管武罪。案情指,当晚10时起,数十名示威者于深水埗警署对面聚集,并高呼「光时」等口号,部分人占据一段行人路,又以雷射笔照向警署。随著集结人数不断增加,人群其后步出行车线及安全岛阻塞交通。

及至11时12分,总督察沈立志启动警署防卫机制,之后多次向60至70名示威者作口头劝喻,但人群未有散去。20分钟后,5名重装示威者从人群中走出,并向深水埗警署变电站投掷砖块后,立即跑回集结人群。示威者在十多分钟后,依然未有散去,沈立志警告将以武力驱散,警员于11时41分展开驱散,终在桂林街拘捕顾嘉杰,从其身上搜出一支3B级别的雷射笔。从闭路电视、网上媒体片段可见,戴上口罩的顾嘉杰当晚曾于涉案地点附近街道徘徊,期间曾以一个发光物品照向警署及拉低口罩吸烟。

馀下被告否认控罪,控方开案陈词则指,各被告当晚曾在汝州街、钦州街及基隆街附近出现,当中第四被告冼颖聪戴上防毒面罩,第五被告被搜出生理盐水、绷带等急救用品,第七被告姚珈瑜及第八被告则曾手持雷射笔。控方称,凭藉被告身处地点及衣著装备、现场活动的特徵,他们参与当晚暴动的证据确凿。

被告依次为张嘉栋(21岁)、田倬行(25岁)、顾嘉杰(25岁)、冼颖聪(28岁)、邝炜心(17岁)、马紫妍(16岁)、姚珈瑜(16岁)及14岁女生。7人同被控于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对出的钦洲街一带参与暴动。顾、冼和14岁女生各涉管有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另被控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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