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无业男涉黄大仙站外写「光时」等标语获撤控 守行为两年

2022-09-14 11:17

被告洪德益(橙色口罩)。曾卓琳摄
被告洪德益(橙色口罩)。曾卓琳摄

39岁无业男3年前涉嫌在黄大仙站B3出口地面写下「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等标语,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被告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同意案情,获控方撤销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下令被告签保2000元及守行为24个月。

案情指,警方在案发当日进行反罪恶巡逻时,于黄大仙地铁站出口地下发现有金黄色字体的「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标语,相关面积约8平方米,并从被告背囊内搜出金黄色油漆和油漆扫,被告在警诫下称「乜喺地下写字犯法架咩?」,事后警方从地下及被告携带的油漆套取样本,发现两者外表、颜色及化学成分相吻合。

39岁被告洪德益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在香港九龙黄大仙龙翔道港铁黄大仙站B3出口外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领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港铁黄大仙站B3出口外的地面写下「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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