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無業男涉黃大仙站外寫「光時」等標語獲撤控 守行為兩年

2022-09-14 11:17

被告洪德益(橙色口罩)。曾卓琳攝
被告洪德益(橙色口罩)。曾卓琳攝

39歲無業男3年前涉嫌在黃大仙站B3出口地面寫下「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標語,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告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同意案情,獲控方撤銷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下令被告簽保2000元及守行為24個月。

案情指,警方在案發當日進行反罪惡巡邏時,於黃大仙地鐵站出口地下發現有金黃色字體的「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標語,相關面積約8平方米,並從被告背囊內搜出金黃色油漆和油漆掃,被告在警誡下稱「乜喺地下寫字犯法架咩?」,事後警方從地下及被告攜帶的油漆套取樣本,發現兩者外表、顏色及化學成分相吻合。

39歲被告洪德益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香港九龍黃大仙龍翔道港鐵黃大仙站B3出口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港鐵黃大仙站B3出口外的地面寫下「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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