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女社工拒示身分证两罪脱律政司上诉 官押9.14宣判

2022-08-04 13:27

社工林晓桦早前阻差办公及拒示身分证两罪罪脱。资料图片
社工林晓桦早前阻差办公及拒示身分证两罪罪脱。资料图片

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游行」期间,女社工被指拒绝向警方出示身分证,裁判官黄雅茵早前裁定她阻差办公及未能在要求下出示身分证两罪罪脱。律政司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诉,质疑黄官的无罪裁决,认为黄官没有充分考虑到当时的社会背景;社工一方则认爲黄官已考虑案件整体情况,上诉庭毋须干预裁决。黄崇厚法官需时考虑,暂定于9月14日宣判。

报称任职社工的林晓桦早前被控于2019年8月25日,在荃湾街市街与众安街交街的香港电讯店铺外,阻碍女督察梁敏仪执行职务;交替控罪指她未能按要求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查阅。裁判官黄雅茵前年指控方举证未能达致毫无合理疑点,裁定两项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指,林被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证时,虽然手握身分证,但没有正式交出身分证,更不断要求女督察出示委任证。伍认为林的行为未能按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证「以供查阅」,同时阻碍警务人员工作,而案发时环境吵闹、多人集结、情绪高涨,黄官则没有充分考虑到当时的社会背景,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情况,希望上诉庭下令案件发还重审。

代表林晓桦的大律师李国辅则指,林当时拿出身分证出示,但警方没有检查身分证,不能说林拒绝出示身分证。李表示涉案片段虽有嘈杂声音,但证人在审讯时指案发时环境平静,并非律政司所指兵慌马乱至一发不可收拾,而且黄官不接纳要求林出示身分证的女督察梁敏仪之证供,亦已充分考虑当时的社会背景及本案整体情况,上诉法庭不应干预黄官的裁决。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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