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游行|男教师管有雷射笔判囚5月 准保释候上诉

2022-08-04 12:12

被告黄坤培管有雷射笔罪成
被告黄坤培管有雷射笔罪成

2019年9月,民阵申请港岛游行遭警方反对,大批市民仍自发上街,27岁中学男教师在湾仔马师道一带被搜出一支雷射笔。他否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王证瑜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刑指,本案发生于社会运动最炽热的时候,被告在公众地方管有武器,控罪性质严重,必须判处监禁式惩罚,遂判他入狱5个月。

辩方申请等候上诉期间保释,获裁判官批准并下令被告交出1万元、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及每周向警署报到3次。

被告黄坤培被控于2019年9月15日,在湾仔马师道近电灯号码17742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黑色雷射笔。裁判官判刑时考虑到案情严重、被告过往没有定罪纪录、其背景报告及辩方求情,以监禁6个月为量刑起点,被告经审讯后被定罪无其他减刑因素,不过因他的良好背景酌情减刑一个月,总刑期5个月。裁判官认为被告若在申请上诉期间还柙,很大机会有结果前已服刑完毕,为确保不会对他造成不公,故批准他继续担保。

辩方今进一步求情指,被告自幼品学兼优,大学毕业后如愿成为教师,他没有不良嗜好,感化报告内容亦「异常正面」。辩方又指,被告并非明知雷射笔是攻击性武器而将它携带外出,又呈上3封信,包括被告学生的母亲、任教学校校董及校友干事会联署,均盛赞被告热爱教学,是一名有志青年。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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