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上无牌经营汇款业务 判罚款8千元

2022-06-23 15:03

观塘法院大楼。资料图片
观塘法院大楼。资料图片

一名女子因无牌经营金钱服务被判罪成,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罚款8,000元。

去年7月,海关人员调查一名女子,她涉嫌利用社交平台无牌经营汇款业务。经深入调查后,海关人员发现该女子透过个人银行户口进行有关汇款业务。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任何人士欲经营汇款及/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先向海关领取牌照,否则该无牌经营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

海关提醒消费者应光顾持牌的金钱服务经营者,持牌人登记名册可于海关的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系统网页浏览:eservices.customs.gov.hk/MSOS/wsrh/001s1?request_locale=zh_TW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email protected])举报怀疑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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