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掷砖|辩方指被告曾遭威吓若不合作会被「掟落街」 警长否认
2022-06-23 13:37
七旬清洁工三年前在上水遭飞砖掷毙,两名青年否谋杀、暴动等罪今于高等法院继续受审。辩方指出警方上门拘捕次被告时曾威吓他,如不认罪便会指控其兄长,「迫佢认罪」,又手指窗口称如次被告不合作会「掟(次被告)落街」,作供警长一律否认。
刘子龙(19岁,花名「牛屎」)及陈彦廷(18岁)各被控谋杀、有意图而伤人及暴动共三罪。负责拘捕及替次被告陈彦廷录口供的警长杨家强今继续出庭作证,辩方盘问时指出警方上门拘捕次被告陈彦廷时曾展示手机内容,然后指:「你系咪咁同你阿哥讲嘢架」,威胁陈如果不主动认罪,便会控告其兄长,强迫兄长认罪,陈表现慌张之际,杨便手指窗口称:「如果你玩嘢,我哋就掟你出去」。杨一律不同意。
辩方又指出陈曾向杨说:「我想食药,我想去医院」,陈的兄长为陈拿水后,向杨表示陈患有情绪病及焦虑症,需要服用药物,杨便向陈指:「乖仔,你要合作,做晒啲嘢就可以食药㗎啦」,杨全部否认。辩方又指出陈的母亲陪同陈到警署进行录影会面时,陈曾向其母亲说:「我未食药,个头好痛」,杨则回答说:「我真系无留意」。
辩方质疑警方在录影会面没有向陈的母亲发出列有「合适成人可告知警方(被告的)药物需要」的通告,故意隐瞒有关权利。杨不同意并指该表格是给予16岁以下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被告,认为陈的母亲是以家长身份陪同陈,而非「合适成人」身分。辩方指陈在录影会面时处于紧张及绷紧状态,陈要求食药时杨却指:「唔使担心,好快就完,完咗就可以食药,仲未到戏肉」,杨一一反对。
警长陈永豪解释「合适成人」一般是指社工、手语专家、心理学家等人,陈指拘捕当日他曾提醒同僚特别留意疑犯年纪及精神状况,如有需要,必须有合适成人陪同下进行调查。陈指次被告陈彦廷的母亲是以家长身份陪同,因为次被告陈彦廷当时刚满16岁,为了青少年的福祉,有家长陪同最为适合。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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