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校门纵火意图或罔顾财产受损罪成 押两周后判刑
2022-06-23 12:52
青衣长康邨乐善堂梁植伟纪念中学2名男学生被指在前年用伸缩棍破坏玻璃校门,又淋泼汽油和投掷燃烧物,被控纵火及刑毁等3罪。其中17岁男生早前被判表证不成立,19岁男生今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纵火意图危害他人生命罪名不成立,但裁定纵火而意图或罔顾财产受损罪成。法官林伟权指据环境证供,涉案手套内验出被告的DNA,足以肯定他在校门纵火后逃至商场楼梯丢弃,但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罔顾他人生命。林官押后至7月7日判刑,以待取教导所报告,其间被告还柙。
林官早前裁定首被告3罪表证不成立,今指警方带被告父母回警署,疑是为了威吓被告招认,否则会拘捕其父母。考虑被告及其母亲的供词后信纳被告是在警员威吓及诱使下录取口供。
被告依次为张凯杰(17岁)及关昊侃(19岁),两人同被控一项纵火意图危害他人生命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24日,用火损毁青衣乐善堂梁植伟纪念中学的花槽、墙壁及正门,以及意图藉此危害他人的生命,或罔顾他人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害。张另被控刑事损坏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于同年5月25日,与另一人损坏该校正门,及在该校外管有2支伸缩棍。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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