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欺诈案|官裁定表证成立 黎及黄伟强不作自辩

2022-06-06 12:39

被告黄伟强(左);被告黎智英(右)。 资料图片
被告黄伟强(左);被告黎智英(右)。 资料图片

前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涉嫌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被控2项欺诈罪。案件踏入第19天审讯,控方完成举证,法官陈广池今于区域法院裁定两被告表证成立。辩方指,黎智英及黄伟强不会自辩,亦不会传召辩方证人。陈官下令控辩双方于8月24日早上作口头结案陈词,期间黎智英继续还押,黄伟强则续准保释。 

案件由法官陈广池主理,控方由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及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辩方团队包括有资深大律师陈政龙代表黎智英、资深大律师黄佩琪代表黄伟强等。

被告74岁黎智英和59岁黄伟强分别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和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间,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并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计划书、科技园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订的租契协议及于1999年5月25日所订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并以此意图诈骗而诱使科技园公司没有采取行动执行其在租契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64岁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获准从案件分拆,押后至7月21日下午提讯。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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