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元朗区议员何惠彬认藐视法庭 判缓刑及支付10万讼费
2022-04-27 15:45
32岁前元朗区议员何惠彬前年涉在facebook专页发布帖文,煽动他人向警方及国安处职员作出暴力行为,违反高等法院在2019年颁下的禁制令。何惠彬今年初在高等法院承认藐视法庭,希望法庭判以缓刑,好让何努力工作赚钱以支付讼费。高浩文法官认为藐视法庭的案件必须判处监禁式刑罚,但认为本案适合以缓刑方式处理,故判何监禁1个月,缓刑1年,另须支付10万元讼费。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2019年10月颁下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于网上论坛、社交平台及通讯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连登及Telegram,发布任何讯息或言论可促进、鼓励或煽动其他人士威胁使用暴力,包括非法伤害他人及损坏香港的任何财物,或协助及教唆他人作出相关行为。律政司指何惠彬作为社运人士及社交平台的积极使用者,必定知道本案所涉的禁制令,认为何是明知故犯。
何惠彬早前亦因在Facebook发文,企图以恐吓方式处理天水围天耀邨街坊聚赌问题,发表「棍棒刀锯我都有」等字句,并附上一张刀具照片。何被裁定企图刑事恐吓罪成,今年2月被判囚5周,今年3月10日才出狱。何惠彬一方则指本案并非同类案件中最严重,希望法庭判以缓刑,好让何努力工作赚钱以支付讼费。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在2020年5月25日发现,何惠彬在2020年5月22日晚上9时许在facebook发帖,内容指:「趁饮醉醉地同你地讲 ,你唔敢出手打X差佬(第日系打X国安),就注定比班X街食住,而家无人同你地讲道理呀!而家讲拳头!你敢搞正佢,就有出路,眼前选择得两个:你条命同埋香港」,而有关内容带有侮辱性及促进、鼓励或煽动他人对警方或国安处职员使用暴力。
该帖的留言指:「回归之后系中共国,越管越黑暗」,「请议员亲自做示范 」,「d po (删除帖文)啦阵间又话你煽动,真正香港人唔使讲都会咁做!」,何则回覆指:「惊条铁咩 !唔系今日就听日㗎啦」。而该帖发布后有156个赞好,何的专页亦因此吸引了3674个赞好及3939名粉丝。
律政司在2020年5月26日去信何惠彬,指其帖文违反禁制令,要求何在7日内删帖,但何则在数日后在facebook公开律政司的信件,指:「上星期个post讲出呢个社会嘅现况,表明个人嘅理解,我已经避而不作判断同选择,都被指违反禁制令」,「公开呢封信,话比大家知,post 我可能会del,但香港人内心嘅谂法,点铲都铲唔走。即管继续打压香港人,即管继续伤害香港,终有一日,香港人无惧任何刑罚,唔怕送头,政权......」,然后删除了涉案帖文。
法官高浩文在判词中指出,网上煽动暴力的行爲有时比「起底」更严重、更直接、更明确,而任何人即使没有想到其言论的潜在影响仍应受到谴责,法庭除了考虑被告的意图,亦需考虑到其言语所带来的潜在影响。本案属一次性的事件,何在律政司发信要求他删帖后的确在短时间内删帖,而何删帖后已没有再发布任何违反禁制令的言论。
法官接纳何现时对其行为已深感忏悔,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亦已经汲取教训。而何在案发时身为区议员,即使在醉酒时亦理应三思而后行。法官认为何刚在3月10日才刑满出狱,相信他已深知违法及违反禁制令的风险及后果,不会再因疏忽而再受牢狱之苦。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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