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议员何惠彬涉网上发文「晒刀」企图刑恐罪成 下月判刑

2022-01-25 16:44

元朗区前区议员何惠彬企图刑恐罪成
元朗区前区议员何惠彬企图刑恐罪成

元朗区前区议员何惠彬前年在Facebook发布帖文,指接获街坊投诉天水围天耀邨有人聚赌,打算在2日后扫场,提到「棍棒刀锯我都有」,帖文附上一张利刀相片。何事后被控企图刑事恐吓罪,裁判官施祖尧今午于屯门裁判法院裁定其罪名成立,批评被告何惠彬供词不合理,违反逻辑,指帖文主题明显与其辩解称自残无关,提及的工具选项全为攻击性武器,配以利刀照片,明显意图使用暴力扫荡。施官押后案件至下月8日下午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施官裁决时批评被告何惠彬供词不合理,违反逻辑,没有披露事实,明显非诚实可靠证人,拒绝接纳其证供。施官引述何惠彬解释指,出于聚赌问题无法解决,身为议员左右为难下压力庞大,故帖文意指以刀自残,施官反驳帖文主题明显通知街坊2日后会扫荡赌档,与自残无关。施官再言何惠彬不想披露太多个人生活,以免街坊担心,却舍弃私人帐户,选择使用区议员公开帐户发文,更张贴利刀照片,自相矛盾。施官续指如意在使人关心,又何不说明背后因由和自残,反而提到「未谂好带乜,棍棒刀锯我都有」当中包含各种攻击性武器,两者南辕北辙。

何惠彬解释又指帖文未经深思熟虑,施官质疑帖文已道出了扫荡聚赌来龙去脉、日期时间地点行动及用具。帖文提及「一铺过玩大佢」,何惠彬再解释指从未细想届时到场说甚么,施官质疑如未曾细想不可能如此放言,如打算讲道理则毋需考虑带备各种武器,认为何惠彬不能自圆其说。施官最后反驳指如帖文只为回应个别投诉街坊,可以私人帐户回应,与此行动通告委实完全无关,认为何惠彬辩解充满矛盾不合理,拒绝接纳。施官观乎帖文前文后理,指出在公开帐户发文,提及的工具选项全为攻击性武器,配以利刀照片,其明显意指意图使用暴力扫荡,使他人受惊,而由于没有证据显示事主已阅读帖文,故裁定其企图刑事恐吓罪罪名成立。

辩方求情指何惠彬自大学毕业后决心从政,同年年尾成为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助理,2016年转任街工梁耀忠助理,翌年到街工天水围服务中心改善基层及劳工权益,2019年当选区议员,去年7月辞任。何惠彬现时任职人力资源管理,月入约两万,已离婚,育有一子约8岁。辩方续指案发时何惠彬本著好意阻止非法聚赌,惟使用了错误手段,由于已经辞职,故不可能重犯,希望法庭轻判。

32岁被告何惠彬被控于2020年3月21日,在香港企图威胁他人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他人受惊。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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