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宝琴王振霖认参选立会无交选举申报书 押下月判刑

2022-04-27 14:41

案件今日在观塘裁判法审理。
案件今日在观塘裁判法审理。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新界西地方选区两名属同一名单的候选人,没有按照《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规定提交选举申报书。两名被告今日(27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裁判官杜浩成将案件押后至5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两名被告的背景报告,2人暂时还柙惩教署看管。

赵宝琴,47岁,护士;及王振霖,41岁,巴士司机,同承认一项罪名,即没有按照《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37条的规定提交选举申报书,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38条。

案情透露,上述选举原订于2020年9月6日举行。选举事务处于提名期,即2020年7月18至31日期间,接获2人就新界西地方选区的提名表格。赵宝琴及王振霖分别为提名名单上第一及第二名候选人。

选举事务处向2人提供载有空白选举申报书的候选人资料册、选举申报书指引,以及候选人应办事项备忘。该备忘注明,同一份提名名单上的候选人,须向选举事务处呈交一份选举申报书。

有关选举其后按2020年8月1日生效的《紧急情况(换届选举日期)(第七届立法会)规例》(《规例》)而中止。根据该《规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适用于有关选举,而「候选人须确保选举申报书于自2020年8月1日起计的60日期间届满前提交」。换言之,候选人向选举事务处提交选举申报书的法定限期为2020年9月29日。

选举事务处于2020年8月14日发送挂号信给赵宝琴及王振霖,提醒他们须于2020年9月29日前提交选举申报书。该处其后于法定限期前,再分别两次向二人发送提醒电邮。选举事务处截至法定限期,亦没有收到二人的选举申报书。

选举事务处之后将投诉转介廉署,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立即下载|全新《星岛头条》APP: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