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发布杀警帖文 健身教练藐视法庭判囚21日缓刑12个月

2022-01-18 16:23

宋浩德被控藐视法庭罪成。
宋浩德被控藐视法庭罪成。

高等法院于2019年颁下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透过互联网传播或发布任何促进或煽动使用暴力的行为。1名男健身教练于西湾河开枪事件后Facebook上发布一则含有该警员相片的帖子,并配上「杀死呢条X家铲」字眼,翌日中大冲突后再写上「希望今晚见到有黑警死」及「一定要见到有黑警死」,触犯藐视法庭罪,今日于高院被判囚21日,缓刑12个月,并须赔偿讼费18万元,为同类之中的首宗判刑案件。法官高浩文判刑时指,被告的作为有机会造成涟漪效应,在文明社会中不能容许,法庭须向公众传递清晰的阻吓信息。

警方回应指,自2019年6月起,网上有大量煽惑或鼓吹暴力的言论,或会引起严重的社会暴力事件,破坏公众秩序及安全,不容于法治社会。警方认为本案性质严重,相信法庭判决已起阻吓作用,重申若他日有类似事件,必定严正执法,并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因网络世界并非无法可依。

本案被告为宋浩德(35岁)。律政司代表陈词指,帖文或许只是单纯发泄不满,但被告的好友过千,事实上亦引来不少回应,不能忽视客观可造成的威胁,重申网络与现实世界有紧密关系。庭上透露,被告持有一个市值约4百万的物业,能负担支付律政司的赔偿。辩方认为,法庭须考虑他是否知悉自己行为带来的后果。辩方求情时提到,被告当年受生计困扰,呈上的多封求情信亦形容他富有同情心,且他被捕不久后向警方致歉及删除帖文。

另外,法官批评律政司事隔超过2年才正式开展控告他的程序,而社会动乱经已平息,做法令人失望。律政司解释要索取法律意见,警方需时调查,故才延迟处理。

高院在2019年10月31日颁布临时禁制令,生效日期至该年11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包括但不限于「LIHKG 连登」和Telegram上传布、传播、发布或重新发布任何目的在于促进、鼓励或煽动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意图或相当可能会造成非法人身伤害或财产的非法损害。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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