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涉受管制空域放气球及阻差表证成立 押下月15日裁决

2022-01-17 12:45

李卓人。 资料图片
李卓人。 资料图片

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和社民连曾健成涉去年元旦到金钟请愿期间放飞一个写有「释放政治犯」的氢气气球,又以手阻挡警员。他否认在管制区域放飞气球及阻差办公两项传票控罪,案件今天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高级督察锺廷森供称,在三次警告无效向二人表明气球须没收,李曾表示:「唔得」,并将绳尾交给曾,他上前阻止时遭李以手阻拦,未几气球已升空。

控方已举证完毕,裁判官叶啓亮裁定本案表证成立,李卓人选择不自辩,案件押后至2月15日裁决。

锺廷森指,当日下午约4时15分接报添马公园附近有团体集会,并从公园3号观景台见到曾健成手持一个体积超过2米的气球连横额,认为会对公众造成影响,故上前给予警告。之后二人收起横额,先后步往立法会道东面行人道,锺发出第二次警告,李卓人手持绳尾,另一名男子则将横额及绳尾的另一端交给曾健成。锺表示,相信李当时欲放飞气球,故给予第三次警告。

李卓人否认于2021年1月1日在香港金钟立法会道,与曾健成在本地受管制的空域放飞一个气球,而该气球超过两米,及在同时同地阻碍高级督察锺廷森依法执勤。曾早前已承认放飞气球罪,被罚款2500元。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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