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仅2公仆表现差迫令退休 议员质疑免职机制繁复

2021-09-15 16:57

聂德权指,公务员每年均须接受工作表现评核。 资料图片
聂德权指,公务员每年均须接受工作表现评核。 资料图片

政府可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基于公众利益着令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退休。立法会议员谢伟铨就公务员免职机制提出书面质询,他引述意见质疑机制繁复冗长,令管理层却步而「只眼开、只眼闭」,影响公务员表现。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指,过去5年,共19名公务员因表现欠佳而启动机制,当中2人被著令退休,他说,会探讨精简程序,并向管理层强调动用机制的重要性。

聂德权表示,当局有一套明确的制度,管理公务员的工作表现。根据这套制度,管方会表扬和奖励表现出色的公务员;对表现欠佳者,则会加以辅导和监督,协助他们提升工作表现,以达到应有水平。对于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有既定程序,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基于公众利益而着令他们退休(下文简称「第12条行动」)。第12条行动是一项把表现持续欠佳公务员免职的行政措施。

聂德权又指,一般而言,政策局/部门管方会对表现欠佳的公务员先行劝谕和辅导。如果管理行动不奏效,局/部门会向有关公务员发出通知书,告知召写特别评核报告及事先警告该员,一旦他在指定观察期内的工作表现仍然欠佳,局/部门便可能会对他采取第12条行动。

根据政府数字,当局在过去5年(由2016至2020年),共有19人进入该程序,当中7人因不同理由在程序启动后离开政府,包括因其他不当行为接受纪律处分而免职;另有6人仍正处观察期,4人因表现有所改善而中止程序。至于两名最终遭着令退休的公务员,分别经过6至9个月观察期。

聂德权承诺探讨精简程序的可行性,务求适时终止表现欠佳公务员的聘用,他又指如果公务员有其他原因,令当局认为适宜基于公众利益而着令其退休,也可引用第12条而毋须给予观察期。

他又指,公务员每年均须接受工作表现评核,以便管方监察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在整个评核期内,管方会定期监察员工的工作进度及主要关注事项,并持续向员工提供意见以处理受关注的事项。如公务员的表现严重欠佳,有关的职系管理人员也会给予该公务员辅导、劝喻及/或警告。政府亦致力向员工提供各种与工作或技能相关的培训,并投放资源为员工提供学习机会和资助计划,鼓励所有公务员在公馀时间持续进修,从而提升技能及所提供服务的质素。

聂德权又说,政府亦会于今年内设立公务员学院以加强公务员培训,同时透过各项嘉奖计划(例如公务员优质服务奖励计划、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嘉许状计划及嘉奖信计划等),表扬杰出的模范员工,激励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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