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公务场合 公务员必须使用普通话
2021-09-13 19:32
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周一(13日),指出公务活动使用普通话要求落实不到位,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欠佳等等。会上发布正式通知,明令各级公务员在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同时要安排专项经费去培训公务员的普通话能力。
省语委去年及今年两度暗访全省机关公务活动,第一轮调查中,受访者反映在单位对公务活动使用普通话有要求的占68.7%,第二轮为71.1%;至于对使用普通话的认知情况,在第二轮调查对像中,被调查对象认为公务活动应该使用普通话的占70.8%,然而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有一定程度了解的仅42.6%。
省语委指,省直部门、单位的普通话情况较理想,遂宁市、成都市等地在两轮调查均获较高得分,但调查结果亦指出,有部门欠缺有效的使用普通话要求,而且语言水准有待提升。
省语委表示,通过两轮调查发现数项问题,其一是公务活动使用普通话要求落实不到位,使用方言比例仍然较大,使用普通话的自觉性不强;其二是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有待提升;三是部分市、县政务中心对使用普通话未作严格要求,使用方言接待来访者较多。
针对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问题,省语委在会上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在公务场合,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使用普通话。通知另提到,普通话教育亦将纳入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以安排专项经费培训及测试公务员普通话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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