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仓大火│接获火警报告无即时报警 助理经理:理解错误就代表轻率?
2021-09-07 16:53
2016年牛头角淘大工业村时昌迷你仓四级大火致2名消防员殉职,包括高级消防队长张耀升及消防队目许志杰,死因研讯今续。时昌助理物业经理供称,接获下属报告有火警后没有即时报警,因爲对方没有形容火势,明言自己不在现场,「系咪报警唔系我判断」,反问「唔通我叫佢(意指发现火警之下属)唔报警,佢就真系唔报警咩?」
时昌助理物业经理吕国荣忆述,当日早上原本在荃湾分店巡仓,期间接获九龙湾区域经理黄家晋电话指「3楼地下有火」,形容黄「语气好平淡」,又没有提及火势大小,遂叫他试用灭火筒扑火。他随后乘小巴及地铁往事发地点,即在10时30分左右到达。30分钟的车程中,吕先致电时昌创办人时景恒汇报情况,之后再接到黄的电话称「见到头先有火,而家就唔见喇」,于是吩咐对方去买毛巾,同意上述3人均无提及要报警。被问到原因,吕指基于黄的描述理解火堆或已熄灭,但始终担心会有烟而继续前往九龙湾,不过因为怕塞车而没有搭的士,又谓「当时无谂咁多嘢」,故未有追问火势。
吕抵达淘大工业村1座后,先是到1楼办公室放下背囊,之后步行上3楼。黄买完毛巾回来,并交代保安员「强哥」已经报警,不知道仓内有无人,惟黄昨供称不知道是谁报警。吕续指,之后吩咐黄与1楼同事会合,自己则用毛巾掩住口鼻尝试走入仓内,不过甫踏进仓门2、3步,就抵受不了浓烟,喊了几声问仓内有无人便折返,又形容仓内一片漆黑,没有留意到消防后备灯有否开著。他其后一直待在3楼大堂直至警察及消防到场。
吕接受死者张耀升家属之代表大律师曾蔼琪询问时表示,不知道若迷你仓间隔有改动需向屋宇署申报,也无留意3楼迷你仓部分走廊阔度不足1米,「唔会攞把尺去度」。曾大状透露3楼迷你仓事发时多达301间储物室,又指出大厦租用协定列明后备灯、出口灯等需由时昌负责,吕亦称不知道。另外,吕没有学过使用灭火筒,也不曾教过下属使用。
曾大状再追问为何接到下属报告火灾后觉得不用报警,并引述黄供词指其实有在通话中形容火堆「大概到膝盖高、1米长」,吕就指对方可能有作出此描述,承认「如果佢有咁同我讲过,我觉得要(报警)。」他强调由于自己不在现场,不能判断火警严重性,「系咪报警唔系我判断⋯亦都唔一定要系我(报警)」,反问「唔通我叫佢唔报警,佢就真系唔报警咩?」
黄昨供称致电吕问需否报警时,对方称「等埋我」,吕解释「我叫佢等埋我,无话『等埋我先报警』啊嘛」,重申没有阻止黄报警。曾大状闻言问「当时报警系咪最稳阵嘅做法?」吕表示「可以咁讲⋯咁如果街边垃圾筒有烟,我又报警?」
死者许志杰家属代表大律师谭俊杰下午呈上涉案迷你仓2015年11月及2016年5月的巡仓报告,其中3至7层的消防后备灯一直为「欠缺」,质疑员工为何6个月以来都没有维修或者加装。吕同意其实可主动询问黄,不过因后备灯并非属于「紧急维修」项目,故没有追问。
在消防处代表大律师伍健民询问下,吕指虽无要求黄报警,但也没有阻止他这样做。他不同意叫黄「等埋」是左右了其决定,解释只是想了解事发经过,及黄所指「有火」的定义,又谓「由始至终都无叫佢(黄)报警,你哋(即众法律代表)都系执著呢样姐」。
被问到作为一个领导人,其判断是否过于轻率,吕就回应指「领导人唔可以理解错误咩?理解错误就代表轻率?」,但同意以当时情况消防越早到场会越好。吕又补充消防处事发后发指引,建议迷你仓走廊应预留2.4米阔度;若迷你仓使用防火物料,阔度则可减到1至1.2米。惟吕承认时昌现时大部分迷你仓仍未就走廊阔度作改动。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4:48
更新时间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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