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学生涉向新界北警区总部掷汽油弹 警指凭瘦削身形认出第3名黑衣人
2021-09-07 15:49
3名中三至中五男学生涉嫌去年4月初深夜向新界北警区总部内投掷汽油弹,其中2人被制服挣扎期间涉嫌袭击警员,3人被控1项蓄意纵火和2项袭警罪。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3名被告当晚穿黑衣跑向警署出入口铁闸投掷燃烧物,致铁闸外墙出现火光,部份铁闸起火,其中2人即时被埋伏的警员制服,并在完善公园对出拘捕最后一人。
控方开案陈词指去年4月1日凌晨2时25分左右,当值负责为出入人士量体温的警员26719见到3名黑衣人从明雅苑方向,跑向新界北警区总部安埔里出入口铁闸,各手持燃烧物向出入口投掷,致铁闸外墙出现火光,部份铁闸起火,铁闸外墙因而有焦痕,警方在现场发现玻璃碎片及烧过布料。总部外3名埋伏警员即时制服了2名黑衣人即18岁曾华锟及18岁罗聂峰,第3名黑衣人则逃离现场。警方四处扫荡搜索,8分钟后在完善公园对出单车径发现黑口罩黑衣男子即16岁郭凯迪加速步向行人隧道,郭被查问时神色慌张,拒绝回答为何在场出现,期间警员26719经过认出他正是第3名黑衣人,遂拘捕郭凯迪。回到大埔警署调查后,郭凯迪电话屏幕曾显示一个不明人士发出WhatsApp,询问「你走唔走到」。
警员26719刘俊杰提到汽油弹投掷入警署时,「唔系掟去我方向,所以我放心咗啲」。刘俊杰盘问下承认2次撰写口供均未曾提及新界北警区总部内停车场有3处发现汽油弹痕迹,自己作供凭藉记忆,又交代案发当晚为自己参与踏浪者行动200多天以来第1次亲眼看见汽油弹。
被问及如何辨认出第3名黑衣人时,刘俊杰解释投掷汽油弹后约10秒内,曾慢慢行上前观察到有2人戴手套,3人均背深色背囊,逃脱的第3名黑衣人郭凯迪身材较瘦削,属唯一辨别凭据。辩方追问口供中刘俊杰只记录了3人均为瘦身材,刘俊杰同意当中没有刻意提及,因为属自己主观认知,承认有疏忽但否认捏造。法官林伟权随即离席到庭前,著3名被告起立即场观察,林官及3名辩方代表均认为3名被告身材相近,控方则认同郭凯迪明显较瘦。
刘俊杰初时表明绝对肯定郭凯迪为第3名黑衣人,辩方指出郭凯迪被捕时没有戴口罩,身穿白色外套、白色波鞋,没有背囊,有异于第3名黑衣人穿深色波鞋背背囊,刘俊杰其后同意两者有出入,郭凯迪有机会并非第3名黑衣人。
3名被告分别为18岁曾华锟、18岁罗聂峰和16岁郭凯迪,均被控于去年4月1日,在大埔警署外非法用火损坏一面墙和一道墙,罔顾警员26719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到危害;曾华锟及罗聂峰分别被控在同日同地袭击警长1551及高级警员339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2:46
更新时间15:49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