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例代办消防改善工程后向业主收费 明年谘询公众
2021-09-07 16:46
旧楼消防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计划明年就修订《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谘询公众和完成草拟法例,以授权消防处及屋宇署,代旧楼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后,再向业主收费,冀修例在后年审议并落实。
邓炳强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表示,条例自2007年7月生效以来,已向8875幢目标楼宇发出超过30万宗「消防安全指示」,接近4成已按指示遵办进行改善或不用跟进,仍未遵办的指示中,最长年期涉及13年。他强调,业主若刻意未有理会「消防安全指示」,会有罚则,当局会探讨应否加强罚则阻吓力。
邓炳强又说,目前仍需要解决工程门槛、避免机制被滥用和追讨工程费用等问题,冀明年就修例谘询公众和完成草拟法例,赋权消防处及屋宇署,冀后年审议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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