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嘴武器库│两青年认串谋制造爆炸品等罪 下周四判刑

2021-09-07 15:28

董上琳(左)及丁展峯(右)续还柙。资料图片
董上琳(左)及丁展峯(右)续还柙。资料图片

警方前年10月于大角嘴唐楼一单位捣破一个武器库,并搜出大量怀疑汽油弹和自制炸药原材料等武器以及至少2个手机电话引爆装置,1名涉案青年早前承认1项串谋制造爆炸品罪、1项管有爆炸品罪及1项管有物品意图损毁财产罪。同案17岁男学生今日于区域法院开审前承认2项相同串谋制造爆炸品及管有爆炸品罪,1项管有物品意图损毁财产罪则存档法庭。法官李庆年押后案件至周五求情,2人下周四一同判刑,期间须还柙看管。

案情指同案被告董上琳于2019年9月15日透过物业代理租用大角咀橡树街的一个单位,警方于10月15日对单位展开监察行动,董上琳和17岁男学生丁展峯离开大厦时上前截停拘捕,期间2人试图挣扎逃走。警方在该单位搜获大量物品,包括2个载有浸以硝酸钾的白色绳子、1部经改装的流动电话连电线连接继电器、1部经改装的流动电话连突出的电线、3部航拍机、一个白色胶桶、1 个能拍摄视频并将视频远程输出有天线连结了针孔镜头的锂电池、2罐汽油等。警方在单位内文件及笔记簿上发现丁展峯指模。

被告丁展峯承认于2019年10月3日至15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串谋制造爆炸品,即黑火药和铝热剂,及在香港九龙大角嘴橡树街 75号 8楼 B室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硝酸钾、碳、铝、铜、氧化铁、蔗糖及镁。丁展峯另被控2019年10月15日在大角嘴橡树街 75号 8楼 B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即在同一单位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保管或控制玻璃樽、毛巾、汽油、内含环己烷及甲基环己烷的有机混合剂、甲苯、6个樽颈裹着含汽油毛巾布碎的玻璃樽、空中无人机及能与该等空中无人机连用的投掷装置,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或导致他人使用或准许他人使用该等物品,以损坏他们本人或使用人的财产,而且知道所用方法相当可能会危害另一人的生命。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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