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教学女助理及科大男生非法集结罪拒捕判囚 官指需考虑涟漪效应

2021-09-02 11:28

大三罢示威期间,天水围有多人聚集,警方到场。 资料图片
大三罢示威期间,天水围有多人聚集,警方到场。 资料图片

前年8月5日「大三罢」示威活动期间,4名男女涉嫌在天水围非法集结及拒捕等被控6罪,24岁科大男学生早前承认1项拒捕罪,22岁教学女助理亦承认1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其后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和拒捕罪成。裁判官李志豪今早在屯门裁判法院判刑时指,上诉庭案例强调针对警员罪行须考虑涟漪效应,非法集结及拒捕罪判处监禁无可厚非,判处教学女助理监禁5个月,罚款3000元,24岁科大男学生则判囚1个月。

李官判刑指非法集结及拒捕罪无可避免要判处监禁,考虑到李凯儿案情比较轻微,没有暴力行为,装束打扮显示非存心犯案,惟上诉庭案例强调针对警员罪行须考虑涟漪效应,故非法集结及拒捕罪判处监禁4个月和个半月,其中1个月分期执行,李凯儿共囚5个月,另外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罚款3000元。李官续指莫隽晞背景报告显示其过往努力,及早认罪减刑3份之1,终判囚1个月。

辩方引述背景报告指22岁女教学助理李凯儿背景正面,关心家人,获雇主的公司董事撰文求情指其工作态度负责任,希望给予机会改过自新。辩方又指非法集结参与时间短,没有暴力行为,被告李凯儿到场时仍然穿著裙子,显示并不打算对抗亦非领导角色。

辩方指24岁科大男学生莫隽晞学业上进,公开试失手后辗转考入科大,正研读工程,在校一些岗位当选主席,犯案后深切反省,现已感后悔,感化官亦认同属单一事件,莫隽晞无暴力倾向。辩方续指过程中无人受伤,拒捕时间短,人群没有因此骚动,案情较轻微。

4名被告依次为22岁女教学助理李凯儿、24岁科大男学生莫隽晞、24岁男救生员盖世权及19岁中六女生彭海儿,同被控于前年8月5日在天水围天耀广场外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李、莫和盖另被控于同日同地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女警员18372苏昭蕙、男警员19656黄家濠和男警员21740李家骏;彭再被控于同日同地另一情况下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李亦被控于同日同地没有按照通讯事务管理局批给的适当牌照行事,而管有作无线电通讯之用的器具,即1个无线电收发机。其中盖世权自开审起未有到庭,遭法庭发出拘捕令。

法庭记者:陈子豪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