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两男「私了」学生判囚26月 官:行为不容于社会和法律

2021-06-23 12:26

前年大三罢期间,港九多区都有人堵路。资料图片
前年大三罢期间,港九多区都有人堵路。资料图片

前年11月13日「晨曦行动」中,21岁男学生X被怀疑是便衣警遭包围殴打,事后两男被捕,其中21岁被告是事主X中学师弟,2人早前承认暴动及伤人2罪。法官练锦鸿今早在西九龙法院斥责肇事者行径与其所反对的暴政一样,判处23岁及21岁男被告分别监禁26个月。

练官判案时指2019年下半年动荡,发生大大小小的冲突,初时示威者头脑冷静,示威和平理性非暴力,以表达对政制政策的不满,后来为暴力示威者所骑劫,以为可以违法达义,包括使用武力、破坏公共及私人财产、扰乱秩序和纵火,其手法逻辑与所反对的暴政相同,为著自己的自由,不容他人的自由,亦可算是另一种暴政,使用暴力打压异己及灭声,宣泄个人和社会不满,争取的目标变得模糊不清。

练官续指更有人提倡「揽炒」,破坏所有香港人多年辛辛苦苦经营所得,但其后如何建设,却无人提出方案,只可引用原有制度,授权警方执法,回复社会安宁。事件中众人的不理性表现,令事主不幸成为示威者发泄对警方不满的对象,当中有人未失去理智,叫停众人,未伤及X生命,惟已身心受损,亦破坏了社会安宁。

练官形容香港以治安良好见称,铜锣湾商住区名店林立,外国游客多来购物,案件中无故围堵游人,施以不合法理要求和暴力,势令香港声誉受损,难以估计。练官斥责2名被告行为法理道德上均难有辩护空间,以大型霸凌行为灭声,恃人多势众、不成理由的理由,欺凌弱势的人,期间有人打伞掩护,雨伞曾为示威者反对强权的标志,如今成为武器,遮掩真相逃避刑责欺凌弱势的工具,暴力示威者为反对暴政,对异见施暴,行径不比所反抗的暴政高尚,法庭判刑须发出清晰讯息,此等行为不容于社会和法律。

练官谈到警察执勤也有机会使用过份暴力,甚至乾脆违法,但其与他人相同,受法律控制,且执法者所受惩罚会更严重。

练官强调,仇警情绪基于警方施行暴力,但警方行动由示威者在街上表现引起,警方有权使用暴力,受法律支持,但亦受到更严峻监管,要求更高,故仇警就像小狗追咬自己尾巴一样,其中逻辑令人难以明白。练官终分别以42及24个月为暴动及伤人罪量刑起点,认罪扣减3份之1,再因求情因素酌情扣减2个月,刑期同期执行,终判囚2人26个月。

辩方进一步求情指,两被告背景及心理报告内容正面,被告王家俊热爱运动,积极参与校内及公众运动,考取多张证书,装备成为体育教练,受师长同学支持,服刑期间会进修社会科学学士学位,本案属单一事件,不会重犯。辩方续指被告李乐恒在学时操行尚可,为人守规矩,工作虽然不稳定但亦算勤力,又尽心服务社会,案发后已经反省有悔意,未来希望发展舞台设计事业。

被告分别为报称无业被告23岁王家俊及21岁李乐恒。

法庭记者:陈子豪

建立时间10:38
更新时间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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