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前年黄大仙非法集结罪成 判入劳教中心准保释候上诉

2021-09-02 10:57

前年10月黄大仙连续多日有示威者集结,防暴警到场戒备。资料图片
前年10月黄大仙连续多日有示威者集结,防暴警到场戒备。资料图片

港府前年10月推行《禁蒙面法》,全港各区有示威者堵路抗议,17岁男生于黄大仙以电筒照射警员,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裁判官莫子聪今于东区法院判被告入劳教中心,并批准他以港币5000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期间不得离港、一星期向警署报到3次、交出所有旅游证件、遵守晚上10时至翌日早上6时的的宵禁令及居于报称地址。

莫官判刑时引述其社服令报告中提到,被告坚持自己清白,显示他并非有真诚悔意,经审讯后被定罪本身没有扣减刑期的因素,加上他有毒品相关的问题,故判其入劳教中心。

辩方求情时指,17岁被告麦永华虽有吸食大麻的纪录,但只是一时受人诱使,现已不会再接触毒品,建议裁判官莫子聪判处被告社会服务令,让他赶及开学。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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