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飞踢警员图抢警枪及拒捕 地盘工及18岁男生罪成还柙候判

2021-08-25 14:27

当日有警员被示威者飞踢倒地。资料图片
当日有警员被示威者飞踢倒地。资料图片

前年10月13日,两名男子分别被指在旺角示威现场意图从警员手上「抢枪」及拒捕。其中地盘工人早前承认非法集结及袭警罪,但否认企图抢劫罪,男学生则否认一项拒捕罪。案件早前审结,二人今于区域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谢沈智慧法官下令二人还柙至9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另为男学生索取劳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导所报告。

谢官裁决时指,3名作供警员均为诚实可靠的证人。辩方质疑涉事警员X与数名男女纠缠的情况混乱,不过谢官表示X忆述案发过程一点都不混乱,其大部分证供亦不受争议,且符合片段。针对辩方称X的认人质素存疑,因其数次于庭上对次被告陈家俊的描述越说越多,谢官批评辩方完全扭曲X的供词,X当日是在警署认出次被告,故不同意他是在法庭观察对方后加插细节。

谢官又指,比对照片与片段后,次被告大波浪曲发、黑色圆领上衣等特徵均与X的证供脗合,虽然以服装辨认身分或会认错,但数分钟内街道上出现有齐全部特徵的人,机会率为零,因此裁定推开X的男子就是次被告。

相反,谢官拒纳首被告谢信诚的自辩,形容其供词自相矛盾,包括他称当时殴打X头部乃意图使其受严重伤害,惟若X身穿头盔等多项护具,首被告袭击其上半身只会徒劳无功,故质疑他伸手施袭的意图。纵使首被告最终没有成功抢枪,法庭亦不会因爲事败而裁定其罪名不成立,遂裁定企图抢劫罪成。

至于辩方指当时一名女子环抱并拉扯正与X纠缠的次被告,故次被告的行为较被动。谢官就反驳指该名女子出现前,次被告已经转身,以双手推开X的膊头,并大叫「救命」、「救人」,最终裁定他拒捕罪成。

据控方证供,案发当日旺角一带有人堵路及破坏。警方扫荡期间警员X在雅兰中心外,捉住次被告的肩膊并示意他停下,对方大叫「救命,救人」,随即转身以双手推开X。2名男女此时走近,分别抱陈的腰尝试拉走他,及起飞脚踢X胸口。X即时倒地,次被告趁机逃走。首被告此时上前用左手捉着并企图抢去X的雷鸣霰弹枪,再用右手不停殴打X的头部,直至被X用脚踢中才停止。

首被告为谢信诚(31岁,地盘工)承认非法集结及袭击正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另否认企图抢劫罪。次被告陈家俊(18岁,学生)则否认一项抗拒正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1:52
更新时间14:27

案发当日地盘工人冲向警员图夺去警枪。资料图片
案发当日地盘工人冲向警员图夺去警枪。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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