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容颂禧获准保释
2021-08-28 05:30
(星岛日报报道)四名港大生涉嫌上月于港大学生会评议会通过动议,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凶梁健辉,被控宣扬恐怖主义罪及交替煽惑他人蓄意伤人罪。案件首次提堂时被告容颂禧原获准保释,惟遭律政司申请覆核,容须即时还柙。覆核案昨早于高等法院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主理,律政司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容颂禧由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杜官听毕双方陈词后驳回律政司覆核申请,决定批准容颂禧以五万元现金担保保释外出,下令容不得参与港大任何学生组织的行政岗位,书面理由择日公布。
容的保释条件包括: 五万元现金担保及其母、叔叔各五万元人事担保;每星期二四六日晚上六时至九时到黄大仙警署报到;不得居住于港大任何宿舍;不得参与港大任何学生组织的行政岗位;不得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言论或作出任何行为,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任何根据其性质可构成违反国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维护国家安全的罪行的行为;不得组织、安排、参与或协调任何行动对抗香港或中央政府;不得联络任何外国官员、议员、任何各级议会成员或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士;不得接受访问;晚十时半朝六的宵禁令;不得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居住在报称地址,若住址有更改,须在二十四小时前通知警署。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杂项四四六——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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