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男生涉藏雷射笔 续准保释 2021-08-25 15:37 19岁男生涉藏雷射笔。资料图片 男学生涉去年1月于黄大仙港铁站附近管有一支雷射笔,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押后至10月11日再处理,以待索取法律意见,期间他获准以原有条件担保,即港币2000元、不得离港及每星期到警署报到一次。19岁被告梁杰铨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指他于去年1月29日,在九龙黄大仙港铁站B出口外的公众地方,管有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本报记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立法会三读通过修例 容许律政人员可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 下一篇 律师会理事改选落败 马秀雯:将继续专注工作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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