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7岁女生涉携雷射笔 女警指被告曾辩称「手足俾我嘅」 

2021-08-18 17:50

被告赵懿庄。
被告赵懿庄。

去年3月21日,有人发起于全港多个港铁站进行「毋忘721」静坐活动,17岁女生在铜锣湾被搜出疑似雷射笔,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女警林文洪(音译)作供时指,自己截停被告后在其背囊搜出一支能发出蓝光的金色管状物品,被告曾表示「今日手足俾我嘅」。

林警作供时指,当日铜锣湾一带有示威活动,自己当时驻守机动部队,晚上约9时奉命到罗素街巡逻,之后从通讯机得知时代广场的示威者准备离开,便与队员转而前往截查人士。林续指,被告当时见警员后转身急步离开,同行2名人士停下,遂将其追截,并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证。

林形容被告期间用手按著背囊,「防止我望入面嘅嘢」,检查后见一枝能发出蓝色光束的金色管状物品、黑色背囊、4支液体、长者八达通等。被告表示该管状物品是「今日手足俾我嘅」,林查问牵涉的人士、相关时间及地点后,对方没有再回应。控方主问时问及被告领口是否有绳状物件,遭辩方中断要求停止询问引导性问题。

林于盘问时一度称「一时讲错咗」涉案管状物品为银色,其后更正为金色,重申自己由看到被告按著背囊一刻起便怀疑内藏有攻击性武器;辩方投诉控方在林口误后提点该物品的真正颜色。林承认自己在搜到被告的长者八达通后曾指「你有好多手足俾人拉都系因为呢张嘢啊」,解释指若该八达通是循非法途径取得,被告有机会因而被捕,惟不是唯一原因。

被告赵懿庄被控于去年3月21日,在铜锣湾时代广场附近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要携有有个能够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法庭记者:汤璧瑜

建立时间14:10
更新时间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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