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前年中环非法集结 保险从业员囚8周纹身学徒候判

2021-08-13 16:45

被告马斯诺(左)及郭映聪(右)。 资料图片
被告马斯诺(左)及郭映聪(右)。 资料图片

27岁保险从业员前年在中环爱丁堡广场 「112坚守国际救援自治大集会」参与非法集结,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8星期。同案的20岁纹身学徒认罪,还柙至9月3日候判。

27岁保险从业员郭映聪及20岁纹身学徒马斯诺于前年11月2日,在香港中环龙和道近爱丁堡广场,与其他不明人士参与非法集结,即参与凭藉公安条例第18(1)条属非法集结的集结。

辩方今于庭上补充指,召集人当日5时10分转述警方消息指集会已被腰斩,人群须于5时30分前离开,未必反映郭已参与40分钟非法集结。且片段显示其由参与龙和道非法集结到被拘捕的过程只有两分钟。控方表示,警方在集会期间多达4次警告现场人士。

裁判官邓少雄判刑时考虑前众志成员周庭6.21警总非法集结案,指被告无论在时间及范围上的参与程度均远低于周,警方虽然在5时终结集会,但容许人群于5时30分后离开,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警方宣布决定前龙和道已有纵火的情况出现。邓官以4个月量刑为起点,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并考虑他本为精算师,在家人及朋友之间评价甚高,过往极辛勤工作,故刑期扣减至8星期。

同案的马斯诺今认罪,案情指案发当日铜锣湾及中环一带均有人破坏设及阻塞交通,马与另外约20人推胶围栏堵路,警员见状上前追截并将他拘捕,并搜出防毒面具、行山杖、头巾等物品。

辩方呈上被告雇主、女友、家人等7封求情信,指他品性善良、为人著想,有真诚悔意,明白行为对他人及自己造成很大影响,承诺入狱后会增值自己。邓官听毕后将案件押后至9月3日,被告须还柙,期间索取其更生报告、教导所报告、青少年罪犯评估报告及劳教所报告。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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