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长毛」悼南丫海难死者违口罩令罚$5000 官斥:你唔戴口罩又有冇良知

2021-08-04 16:26

雷玉莲被裁定违反「口罩令」罪成。汤璧瑜摄
雷玉莲被裁定违反「口罩令」罪成。汤璧瑜摄

「女长毛」雷玉莲去年10月1日在南丫岛海难8周年事件中于中环码头悼念死者,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口罩令」罪成,被判罚款5000元。她求情时强调自己与死者「沟通」是有良知的行为,遭官斥「咁你唔戴口罩又有冇良知啊?」

案情指,当日码头附近有人燃烧冥钞,被告筑起祭坛,称自己因信奉佛教故不会戴口罩以与死者直接沟通,但同意警方曾发出警告。暂委裁判官曾庆东判词中指,被告身处在公众地方,在警方屡次警告下坚持决定,并一度咒骂警员。而当时正值疫情高峰期,佩戴口罩应是市民最低限度可做及轻而易举的事,被告对自己的作为无合理辩解,从其身上不见挂有口罩,推断不只是「暂时除底」。

他续指,以宗教理由不戴口罩的说法可谓闻所未闻,若所有人以同一理由跟随,法律将如无物。曾官又指,当日与雷玉莲一同参与仪式的梁金成有戴口罩,反映仪式不一定要脱下口罩方能完成,遂裁定其罪名成立,罚款5000元,须于45天内缴交。

被告没有律师代表,亲自求情时指表示「愿39名死难者安息,我啲朋友都离开晒香港喇」,遭曾官中断「同冇戴口罩有咩关系?答啦。」被告回应:「我要同佛祖沟通、同死难者沟通,有良知嘅人都知道自己嘅责任。」曾官即斥:「咁你唔戴口罩又有冇良知啊?」

被告雷玉莲,被控于去年10月1日,在公众地方及期间,在指明期间内,于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时没有佩戴口罩。被告散庭后向传媒表示自己「视钱财如粪土」,之后「一样会除口罩,一样会拜祭佢哋。」

法庭记者:汤璧瑜

雷玉莲被裁定违反「口罩令」罪成。汤璧瑜摄
雷玉莲被裁定违反「口罩令」罪成。汤璧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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