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歌手无戴口罩卖唱罪成 判罚$3500
2021-06-02 17:23
中菲混血街头歌手马赋驰(Oliver Ma)去年8月于中环卖唱期间遭警员票控违口罩令。他否认传票控罪,今于东区法院被裁定罪成。叶成林暂委裁判官裁决时指,马承认自己戴口罩仍能继续表演,认为他无法证明自己除口罩的必要性,最终判罚款3,500元,下令他于3个月内交款。
被告昨自辩时称戴口罩唱歌会使其呼吸困难,又强调戴上口罩会遮盖他的表情,又谓戴口罩会阻隔他与观众间的交流。惟叶官引用第599I章条例指,于公众地方不戴口罩的豁免理由需包括饮食、牙科治疗、美容疗程、高强度运动等等,但被告演唱均不属任何豁免情况。
叶官又引用条例指,无论任何天气都应该佩戴口罩,故不接受被告辩称自己因当日炎热及潮湿而除口罩,加上他亦承认自己无戴口罩演唱乃为了更好的交流,代表他并非戴口罩就不能继续表演,因此裁定他罪成,并以3,500元罚款作量刑起点,下令他于3个月内交款。
被告求情时指,自国安法实施以来已3次被捕,认为自己是因为曾在街头演唱《愿荣光归香港》而遭针对,认为警察拘捕与其政治立场有关。他又于庭上透露,自己因为被捕而遭警方没收结他,但叶官指本案并未有充公任何证物,建议他直接联络警方。
报称无业的被告马赋驰否认于2020年8月8日下午2时14分在皇后大道中及戏院里交界,无合理辩解没有遵从食物及衞生局局长根据法例第599I章,即在公众地方佩戴口罩。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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