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扰乱秩序原判入更生中心 提覆核改囚3个月15日
2021-08-04 15:54
去年1月上水反水货游行中,20岁厨师煽动人群冲击警方防线,经审讯后被裁定在公众地方作扰乱秩序行为罪成,判入更生中心。被告不满刑罚过重,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出覆核刑罚,裁判官黄国辉考虑双方陈词及被告品格背景等因素后,终批准覆核,改判被告即时监禁3个月15日。
黄官裁决指本案不宜判处社会服务令,必须判处禁闭式刑罚,考虑被告品格、工作、背景及更生中心报告后,认为判囚刑期较更生中心合适,终判监3个月15日。
辩方申请覆核指控方案情与审讯证据不一,例如指被告江浩伦在港铁上水站外近行人过路处高喊「打死个大陆仔!」控方却无证据支持;2名警员作供指群众一直有叫嚣,与控方所指人群响应被告说法不符等。辩方续指被告有稳定工作,未来有清晰方向目标,判入更生中心未必能收效,希望法庭判处社会服务令或短期监禁,使得被告当庭释放。
控方反驳指案中被告不单是叫嚣,而是煽惑他人冲击警察防线,重申上诉庭多次强调同类案件判刑时须考虑阻吓因素,向社会发出阻吓讯息。控方又指本案中被告被判入更生中心,刑罚相对较轻,故相信判决合适。
被告厨师江浩伦则被控于去年1月5日日在港铁上水站外近行人过路处,煽惑他人冲击警察防线
法庭记者:陈子豪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