鱿鱼充当鲍鱼 食肆女董事涉违《商品说明条例》被捕

2021-08-03 16:30

被指违例的「鲍鱼火腿丝通粉」。海关提供
被指违例的「鲍鱼火腿丝通粉」。海关提供

香港海关拘捕一名食肆女董事,她涉嫌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食品,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位于大埔的食肆出售声称为「鲍鱼」的食品,怀疑该些食品附有虚假商品说明。海关人员随即到该食肆试购两款分别声称为「鲍鱼火腿丝通粉」和「鲍鱼火腿丝奄列」的食品,并将样本送往政府化验所作检验。

化验结果证实,该两款食品中声称为「鲍鱼」的材料实则是鱿鱼,与声称不符。经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该名47岁食肆女董事。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销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0万元及监禁5年。

被指违例的「鲍鱼火腿丝奄列」。海关提供
被指违例的「鲍鱼火腿丝奄列」。海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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