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4人被控非法集结等罪押下周一审 1人无上庭官发拘捕令
2021-06-18 16:03
前年8月5日全港「大三罢」,4名男女被控在天水围非法集结及拒捕等6罪,案件原于今天在屯门裁判法院开审。惟其中任职救生员的男被告未有到庭,遭法庭发出拘捕令。裁判官李志豪不排除被告或因突发事件未能上庭,遂将案件押至下周一(21 日)再开审。至于另一名任职教学助理的被告则于今天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器具,判刑将于本案审结后一并处理。
被告依次为女教学助理李凯儿(22岁)、科大男学生莫隽晞(24岁)、男救生员盖世权(24岁)及中六女生彭海儿(19岁)。
第三被告盖世权今早未有到庭,他的代表律师表示未能联络他及其家人,申请终止代表被告;控方则申请发拘捕令。
李官表示,不排除第三被告或因突发事件未能上庭,但因今日审讯时间只馀数小时,而明天又是周六不开庭,遂决定押后案件至下周一正式开审,好让辩方在这段时间联络第三被告。不过他直言,「如果一个周末都联络唔上(第三被告),星期一佢都唔会出现」,最终向其发出拘捕令,馀下被告获准保释。
至于首被告则承认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案情指,大批人前年 8 月 4 日深夜在天水围聚集,首被告当晚被捕,被搜出一部对讲机,通讯事务管理局证实她没有持有相关牌照,她于警诫下保持缄默。
4名被告同被控于去年8月5日在天水围天耀广场外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李、莫和盖3人另被控于同日同地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即女警员18372苏昭蕙、男警员19656黄家濠和男警员21740李家骏。彭再被控于同日同地另一情况下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李亦被控于同日同地没有按照通讯事务管理局批给的适当牌照行事,而管有作无线电通讯之用的器具,即1个无线电收发机。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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