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年涉非法集结 辩方质疑警员夹口供「连标点都一样」

2021-06-10 12:53

被告陈继达。王永欣
被告陈继达。王永欣

前年8月5日有网民发起「大三罢」,两名青年涉于黄大仙参与非法集结,案件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进行结案陈词。辩方质疑两名被告曾遭警暴,造成伤势,又指控方警员证人说法矛盾,不合常理;另指两名警员证人口供纸「只字不漏,连标点都一样」,二人曾夹口供。裁判官屈丽雯把案件押至6月15日裁决。

代表首被告男学生大律师潘兆斌陈词指,被告林浩然居于黄大仙一带,当日仅在附近路过及旁观,搜屋时没有发现示威相关物品;没有呈堂片段拍摄到被告。潘引述负责拘捕林的警员口供指,林在逃跑时曾跨过石盘植物,在主问时曾指石盘约半米高,后来又指加上植物高度达1.5米高。潘质疑警员为自圆其说而更改口供,又指植物有向外延伸的硬树枝,空间不足以让林跳过。此外,警员曾指被告向前跑时绊倒而向后跌,后脑著地。潘大状力陈,若然根据警员说法,被告跌倒时「打咗个筋斗」,并不可能。

两名辩方代表大律师均质疑,二人曾被警方滥暴。辩方指林浩然「嘴唇烂晒」,有血块及血痕,一只门牙崩掉,质疑曾被警方袭击脸部。而次被告男侍应陈继达则后脑有3厘米创伤,片段显示被告当时「一颈血」,伤势非常严重。警员证人解释被告在楼梯向前跑时曾往后跌,辩方质疑伤势由警棍造成,证人编作故事掩饰警暴。

两名被告依次为17岁男学生林浩然,与19岁男侍应陈继达,二人被控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在黄大仙近公共输交汇处,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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