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icy叮】父离世后兄妹欲转公屋户主 资产超196万元限额遭房署勒令搬走

2021-06-10 10:40

兄妹欲转公屋户主,资产超$196万限额遭房署勒令搬走。资料图片
兄妹欲转公屋户主,资产超$196万限额遭房署勒令搬走。资料图片

公营房屋平均轮候时间约5.8年,不少家庭仍等上楼求安乐窝。近日有男网民于讨论区发文指,父亲离世后,他与妹妹欲申请转户主,惟入息及资产超限,被房署要求迁出。男网民对此情况感旁徨,遂向网民询问意见,因而亦引起网民热论。

该男网民于「香港讨论区」发文指,自己一直跟爸爸及妹妹一家三口同住2房的公屋单位,因父亲早前离世,只剩下他们两兄妹,故希望能申请转户主。经房屋署入息审查后,发现其入息及资产超出2人家庭入息97750港元及资产196万港元限额标准,「过咗196万多几万」,因而被要求迁出单位。楼主对情况感旁徨,遂求问其他网民,「其实有冇得上诉,交1.5或者2倍租,仲有冇其他办法? 」。

帖文引起网民热论,不少网民劝楼主有能力便搬走,不应滥用公屋资源,「有能力就唔好再谂拎着数」、「资产过两百万,而且收入又过埋,好心就买楼啦,公屋只系租,唔系你拥有」、「自己搅清楚先啦,咁样唔系叫迫走!系你应该要走!」、「把公共资源留给有需要的人」。亦有指目前情况已难以处理,「无计了你交了入息资产,只怪自己当初唔转移资产先交」,亦有网民建议可先向房署申请暂住,「资产超出用咗佢,再申请批新租约」。

另外,有网民指楼主应一早将公屋换绿置居,便可减少烦恼,「应该一早要抽绿置居,价钱平,供楼当交租,搞到要迫迁先黎搞,抽都抽唔切啦!」、「一早就应该将间公屋转绿表啦」!

根据「富户政策」,为确保公屋资源更聚焦地分配给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若公屋住户的家庭入息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5倍,或家庭总资产净值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100倍,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报表,或选择不作出申报,便须迁离其公屋单位。家庭入息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3倍但不高于5倍的住户,则须缴交双倍净租金另加差饷。须迁出公屋单位而有暂时住屋需要的住户,可申请定期暂准居住证居住于该单位,为期不得超逾12个月。在暂居期间,须缴交相等于双倍净租金另加差饷或市值租金的暂准证费,以较高者为准。

资料来源:香港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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