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教大男生涉藏弹叉弹珠 裁定管武表证成立

2021-06-02 15:18

当日大埔多处有示威者堵路。资料图片
当日大埔多处有示威者堵路。资料图片

24岁声称教大的男生涉于前年11月11日在大埔熟食中心管有弹叉、金弹珠及波子等,今就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受审。警方事后在警署靶场测试涉案弹叉钢珠,即使距离目标木板不足两米,仍先后两次射失,第二次更「飞咗上去」,第三次才击中木板。负责测试警员承认弹叉不易射中目标,而即使钢珠及波子击中木板,造成的凹痕亦不太明显。裁判官黄国辉裁定案件表证成立。

高级督察袁嘉宏供称,当日早上5时半在大埔安慈路,看见数十名示威者以杂物等堵路,遂上前驱散及清理杂物。袁在辩方盘问下承认,在安慈路看不到有人使用弹叉,亦看不到被告参与堵路。

警员黄焜隆作供指,当日在熟食中心截查被告,在其腰包发现弹叉、42粒钢珠、9粒玻璃波子、士巴拿、口罩、手套、帽等物品。

警员林晓炎在前年12月19日在警总室内靶场测试涉案弹叉、金属弹珠及玻璃波子。庭上播出测试片段,片段可见林先量度波子及弹珠的重量及直径。靶场设有一块木板为靶,林站在两米外白线,一手持著弹叉向前伸直,先试射钢珠。惟首两次均射失,第二次更「飞咗上去」,第三次击中木板,他用红笔圈出凹痕。林续测试波子,3次均击中木板。林承认不容易击中目标,另即使击中木板,凹痕亦不太明显。而波子凹痕更需要「打斜个身先望到」,亦不清楚实验能否反映对人造成的伤害。

24岁被告黄苇纳报称香港教育大学学生,指他于前年11月11日在大埔乡事会街8号综合大楼二楼熟食中心的公众地方,管有一个弹弓、多颗弹丸及弹珠。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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