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管有喷漆易燃有机溶剂 两男生各判入劳教及更生中心
2021-04-20 16:07
两名分别18及16岁的男学生于去年5月在旺角新世纪广场分别管有喷漆、雷射笔、易燃有机溶剂等物品。18岁男生早前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16岁男生则承认管有攻击性武器等4罪。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明白二人有悔意,第一时间认罪,但强调不能忽略案发环境情况。二人处于正在进行示威的商场,案发时超过200人聚集及叫口号,有人破坏闭路电视,二人装束与示威者一致。法庭需保障公众利益及兼顾阻吓性,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18岁男生入劳教中心,另判16岁男生入更生中心。
辩方为18岁高铭乐求情指,被告患专注力不足及对立反抗症,报告内容虽认为劳教比更生中心更适合,但辩方担心高未能承受劳教中心体力劳动,故希望法庭判更生中心。惟徐官认为他经医生评估后被认为适合劳教中心,证明其心理质素可接受相关训练;另外涉案的有机溶剂可对自己及他人构成威胁,乃判被告入劳教中心,接受严格纪律训练。
辩方为16岁男生求情指,被告深切反省及没有意图伤人。徐官表示需同时考虑更生及惩处,判刑需具阻吓性,需判处拘禁式刑罚,故判他入更生中心。
高铭乐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指,他于去年5月10日在旺角新世纪广场的公众地方保管或控制一罐喷漆及一个樽内有易燃有机溶剂。16岁男生则被指管有喷漆、无线电通讯机、雷射笔及索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没有按照牌照规定而管有无线电器具及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4罪。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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