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选举】修例禁止煽惑投白票 汤家骅:私下讨论不违法
2021-04-14 14:43
政府列明任何人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即属犯法。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表示,市民私下讨论投票意向并不会干犯法例。
汤家骅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人大常委会曾提到港府需要立法规管一些操纵、妨碍选举的行为,新例是为了回应人大的决定,认为市民无须大惊小怪。
他指,新例列明不可于「公开活动」中呼吁市民投白票或废票,但若市民私底下讨论投票意向则没有问题。他指,市民有权利投白票、废票或者不投票,又举例指若三两知己于巴士站或酒楼讨论投票意向,因不是公开活动,所以并不会触犯法例。
被问及若于社交媒体上透露自己投白票会否犯法,汤家骅指若是谈及自身事情,理应不受规管,但应要视乎其意图。他指法例给予法庭酌情权,当事人亦有辩解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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