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说普选目标不变须回正轨 资审委有披露制度防止以权谋私
2021-04-13 14:56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接受《中新社》访问时说「每一个地方都会用自己的方法,制定出最适合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她认为,香港的实际情况就是要纠正乱象,从整体角度出发考虑,思考如何将已经走歪的路转回正轨。
郑若骅表示,任何选举制度的目标均在于为老百姓谋幸福、谋福利,发展经济以及保全国家发展利益,以此为著眼点,每个地方的选举制度必定有所不同。她引述欧洲人权法院指出,组织和运行选举制度的方式多元化,而各地的历史发展、文化多样性和政治思想等方面各有差异,每个国家或地区均有权按本地情况,塑造自身的民主愿景。
郑若骅说,「现在我们的选举制度,就是把整体利益放进来,增加代表性,确保均衡参与,这其实是让议会能够理性、客观、持平地去考虑所有问题,所以肯定是让我们香港的民主发展迈前。」《基本法》第45条、第68条没有改动,说明最终达到普选的目标没有改变,但如果越走越远,越走越歪,不回到正轨,就很难达到最终目的。
郑若骅表示,两条条文重点在于「根据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今后香港将离普选的目标更近,没有一个所谓民主制度是灵丹妙药,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必须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选举制度。
郑若骅认为,「现在我们社会的秩序恢复,我们议会的秩序恢复,我们议政的时间和实际的讨论就会更踏实、更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然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去处理经济民生问题,进而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郑若骅说,「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每个国家如何制定相关选举制度都是中央事权,宪法第31条、第62条第十四款等写明了相关规定,符合法律和政治伦理要求;必要性则在于近年香港社会滋生反中、反法治、「港独」等思想,《港区国安法》平息了街头暴力,令社会恢复秩序,但香港政治体制还存在很多乱象。
郑若骅认为,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对于香港至关重要,新制度的设计中体现在广泛代表性,选委会委员和立法会议员的人数有所增加;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选委会界别有增加、合并和调整;提升治理效能,让立法会和社会理性议政;体现整体社会利益,通过完善提名制度让参政者俱认受性和代表性;改良改善行政立法关系,有效落实以特首为首的行政主导制度。
「除了几个组织以外,团体选民现在已变成选委会委员产生的主要方法。」郑若骅认为,此举是希望达至整体参与,让这些团体能够更有效、更平均地考虑整体利益。「换句话讲,不单是考虑个人界别的利益,还可能涉及到整个香港、甚至国家相关的利益,来作出一个选择。」
她以法律界为例指出,《基本法》是香港重要法律,由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担任法律界当然选委是好事。中国法学会的香港理事提名选委,该会是权威性组织,理事都是业界顶尖代表,香港理事对香港法律和国家整体发展都有一定认识。而其馀的法律界选委则均由业界团体选出。
至于资审委由港府主要官员担任,郑若骅表示,资审委委员要熟悉香港实际情况和《基本法》、《港区国安法》等相关法律,了解香港整体社会发展,并且要获得中央的信任。原来的资格审查由选举主任一个人做,现在换成资审委后「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好几个人一起来讨论」,并且必须按照法律公正地处理候选人的资格问题。由于候选人的资格涉及拥护和效忠,香港国安委可能会出具意见书,而国安委也有很多成员,「肯定不会一个人说了算」。
她表示,港府内一直有行之有效的披露制度,若有任何利益冲突,必须作出披露。「我们都会小心关注,确保没有任何人以权谋私或者在他有机会去审查的时候,作出不公平不合法的决定。」
郑若骅提到,律政司本地修订法律工作非常紧凑,内部成立了一个二三十人的团队集中负责此事。「很多同事真的用了很大的力度,不眠不休地把这个工作完成,」她说,「我们有信心(4月)14号提交立法会,再往后就希望每一个阶段我们都能够为香港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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